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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观察
分析我国税收经济差异出现的原因和解决对策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陈建荣 

陕西延长石油油田股份公司 716000

摘要: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我国税收的突飞猛进,加强了国家财力和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但由于地区经济差距和税制设计等方面的原因,近年来,我国地区间税收负担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呈现出一种倒挂的现象,即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经济增长速度快而税负轻,西部地区经济落后,经济增长速度慢反而税负重。超常的税负严重制约着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阻碍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本文就出现的几点问题提出了几点对策。

关键词:税收差异;原因;对策

一、税负差异存在的原因

1、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差异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对第一产业、第三产业采取鼓励发展的政策,因此这两大产业发展较快,但由于长期的低税制,其所作的税收贡献不及第二产业。可见,产业结构是影响地区间税负差异的原因之一。还有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承受的税负不平衡。一般而言,国有企业高于非国有企业,内外资企业实行两种不同的所有税制,且外资企业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我国的现状是,西部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东部地区民营、外资、股份制企业占大多数,非国有化程度高。东部地区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占工业总产值的份额约为西部的2倍,且近几年来东部非国有比重不断上升;而西部有不断下滑的趋势,中部则增长幅度有限,中西部区域都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总体说来,中部和西部的非国有化程度低,不能享受到国家税收的特殊照顾,还要承担较重的负担,税负的不平等造成了税负状况与经济发展状况的倒挂现象,加剧了地区间的不均衡性。

2、财政体制和税收政策因素的影响

现行税收制度中,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所覆盖的产业,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且税率较高,特别是对西部地区的一些支柱产业,如烟、酒行业,苛税重,客观上造成西部地区税负偏重。在税收收入构成中,消费税收入所占比重西部地区明显高于东、中部地区。在税收经济关系中,税收主要由经济决定,但我国税收体制更多地受财政体制的制约。在现行财税制度下,财政支出预算刚性地决定了税收收入预算,往往出现政府支出规模有多大,就要求有多大规模的税收收入。西部财政收支缺口大,客观上激发了增加税收的内在冲动,为弥补财政支出的缺口,以费代税以费取税,除乱收费外,还任意追加税收计划,导致许多地方出现空转、贷款缴税、包税等现象,加重了税收负担,影响企业发展,最终伤及税源,减少预期税收收入。再者,税收增收部分中央拿走大头,地方只得小头,东部一些经济发达、税源充足的地区在完成任务后不愿再多收,藏富于民、涵养税源的现象普遍,纳税人的税负较轻,更加剧了东西差距。

二、如何解决税负差异

1、加快经济发展,加大产业结构的调整

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是制约宏观税负的瓶颈。目前,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东西差距大,要缩小东西税负的差距,关键在于大力发展生产力,努力提高综合效益,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特别要加大向中西部倾斜的力度,通过建立项目所在区域的增长极,以点带面,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的增长与繁荣,促进西部经济大发展,相应的税收基础就能扩大。 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离不开政府财政的支持。政府要进一步推动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在具体的财政政策措施的调整上,一是要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投入力度,通过多种财税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为农业经济结构的合理化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二是充分运用好财政贴息手段,引导社会资金开发西部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给该产业的发展提供雄厚的资金后盾,使传统产业部门在技术改造缺乏资金的情况下,能够以国家信用作支撑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充分调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

2、深化税制改革,规范财政体制

在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完善税收政策体系,为各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公平有序的环境。其主要措施包括:首先要实现以区域性税收优惠为主向以产业性优惠为主转变,解决区域税负与产业不均衡的矛盾。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以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源的差异,形成不同地区的公平税负格局。其次要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将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向国民待遇靠拢。最后要扩大消费税税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对高档消费品的消费已远超出目前消费税收的征收范围,特别是在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所以适当扩大税基,在补充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时也能减缓地区差距的拉大。规范财政体制方面,首先要关于分税财政体制中的共享税,应该采用国际通行的税基分享、分率计征的办法,即中央政府统一确定税基,不同层次政府分率计征。这种办法可以使中央和地方收入都能随经济发展而自动稳定增长,使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具有一定的可预见性。其次,地方政府的非税收入也要逐步规范化。一是取消地方政府和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将其纳入征税范围,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和监督。二是对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进行正确定价,合理收取使用者付费,弥补其投资成本,作为正税的必要补充。

 

【参考文献】

[1]刘溶沧,赵志耘.中国财政理论前沿[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

[2]高鸿桢.我国各地区农民收入差异实证研究[J].厦门大学学报,1995(2).

[3]张伦俊,陆建华.地区税收负担与经济发展的均衡分析[J]. 统计研究, 2001,(9).

[4]罗明华.西部地区宏观税负分析[J].贵州财经学院院报,2001,(2).

[5]张焕明.我国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地区性差异的实证分析[J].经济科学,2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