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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观察
浅谈如何加强财政监督,提升我国财政透明度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赵书玲  项城市环卫处   466200

 

    【摘要】财政透明度主要是指政府向公众公开政府的结构与职能、财政政策目标、公共部门账户、财政筹划和预算信息的程度。它的核心是公众能够及时、充分地获取政府的财政信息, 以正确评价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本文将从财政信息公开、健全法律法规、提高民众监督与参与意识,来提升政府财政透明度。在此基础上, 立足我国国情, 提出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督,提高财政透明度的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 财政监督; 财政信息公开财政透明度

 

提高财政透明度, 增强与公共信息交流的共同理解性和诚实性,可以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推进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 从而提高财政运行效率, 优化财政管理。鉴于此, 对如何加强财政监督这一方面,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的研究,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财政信息公开

    财政信息公开是提高财政透明度的前提条件和基础环节, 不仅是财政透明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无论是发达国家在财政法律制度中提到的财政透明度, 还是国际组织制定的有关财政透明度的指南, 无一例外地要求政府提供全面可靠的财政信息, 从而便于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确信财政管理的真实性我们来看看财政信息公开对政府和人民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政府治理核心的财政透明化要求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逻辑, 以社会公众利益为根本,构建民主开放、规范、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这样,政府就会建立从消费者利益出发的信息公开, 也就是作为信息提供者的政府会了解公众及其代表的信息需求, 而在法律的框架之下, 尽可能地扩展政府信息公开种类, 提高信息公开的充分性。

(二)转变保密思维, 树立阳光财政意识,促进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文化建设。一直以来,政府的许多活动处于不公开状态, 政府官员习惯于黑箱操作,这种运作加大政府决策风险, 为政府推卸责任和腐败提供了机会, 大大增加公共资源被滥用的可能性。财政信息公开可以防止滥用权力、暗箱操作, 从而促进财政管理现代化

    (三)财政信息公开有利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政府应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社会公众只有充分了解政府财政政策与财政管理中做出各种重大决定的过程、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 才能为参政议政提供基本条件财政信息公开, 有利于保障公众对财政信息的知情权, 可以激发社会公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这样, 来自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意见可以汇集并被加以考虑和综合平衡, 财政决策的民意基础更为广泛, 决策更趋科学、合理和公平决策的过程及结果为公众所知晓和理解, 政策的执行力会得到支持和提高

     (四)公开政府财政信息的内容应该平民化”,政府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府公布的财政信息报告普遍存在着内容过于笼统, 专业化等看不懂的问题。人民大众的文化水平和理解能力参差不齐,政府要把财政信息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或普及给人民群众,这样财政信息才会更有意义。

 

二、健全法律法规

“政府财政的透明度首先要建立在健全的法律体系下,没有法制化,就无所谓透明度。”一切财政活动必须以法制为基础,即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使得财政活动有法可依,这是依法理财的关键。下面就财政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法。

(一)现在我国财政领域中存在着不少立法空白现象,许多财政改革新举措缺乏法律依据。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基本的和急需的重要财政法规还没有出台,财政工作领域内的一些问题仍然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状态。我国政府要加快立法步伐,弥补法律漏洞,尽快减少目前财政法律法规空白,并且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管理的需要,对现行财政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这样可以使我国的财政更好地为人民谋福利,让那些想谋私利的官员无机可趁,减少腐败现象。

 (二)我国财政立法的法律层次比较低,法律规定之间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立法撞车现象时有发生。在现行的财政法规中,绝大多数是国务院或财政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布的法律很少。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财政法规应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另外,财政法规和其他经济法规以及财政法规之间也存在着相互矛盾、抵触、重复的现象,给财政法律、法规的适用执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鉴于此现象,我国政府要提高立法层次。一些重要的比较完善的财政法律法规要尽快通过人大审批,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增加财政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我国财政法规不配套财政立法质量不高,可操作性差。有些法规的内容结构、文字和发布形式等还不够规范,存在着条文不明确、不严谨的现象,正因为如此,一些“补充规定”、“补充办法”之类的文件不断出现,降低了财政法规的可操作性。另外,一些基本的财政法规虽然已经出台,但是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却迟迟没有制定出来,从而使得财政法规不配套,增加了实际操作的难度,使财政法规难以真正执行,财政改革措施难以实施到位。在这种情况下,提高立法质量是完全必要的。在立法过程中要注意确保财政法律法规的统一和协调,尽量避免含糊不清、不明确、不严谨的情况出现,保证法律法规条文在结构、用语等方面科学、准确、规范。与此同时,还要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要细化法律条文,还要对一些已经出台基本法规而具体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尚未制定的要抓紧制定,以使法规配套起来,增强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

三、提高民众监督和参与意识

由于财政信息等公共信息领域具有很强的保密性,推动财政透明度的进程不能完全依靠法律手段, 还需要提高公众的民主意识。财政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公众有权利监督政府是否依法行政, 是否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

(一)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多渠道传递信息,提高公众民主意识。提高公众的民主意识是加强财政透明度建设的基本途径。公众拥有较高的民主意识后, 将更多地要求在税收政策、公共支出决策、公共资金使用等方面获得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 这必推进财政透明度进程。拥有较高民主意识的公众也更为积极地参与公共决策。参与者的增加能够有效制约利益集团的游说活动,使得政府更多地关注社会弱势群体, 在财政资源的分配方面更为公正合理。 提高民众意识,可以通过报纸、电视、杂志及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向公众公布政府财务报告, 来增加群众的监督作用,从而促进财政透明。

(二)实现政府与公民参与良性互动树立公众与政府“参与式发展”的理念,是基层与政府互动良性机制,因此应该完善公众参与制度。首先,基层可以应用多种形式让民众参与,深入交流法、价值取向法等,同时还可以拓宽公众的参与渠道,积极探索信访、基建等以外的新途径,不断完善政府与公众的参与机制。其次,加强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新闻机构不仅是政府的“喉舌”,也是公众的“喉舌”。除此之外,还积极发挥社会民间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建立、指导和监督社会民间组织,提高会员参政议政能力和参与水平。

(三)为了加强财政监督,使我国的财政更为透明,除了人民群众监督之外,还要加强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实现监督的全方位、多层次,强化对政府财政执行情况的审计,彻底保障公共财政,为人民谋福利。建立这样一个既有内部监督, 有外部监督, 内外结合的健全、科学的监督体系,有利于政府财政支出透明度。内部监督还要提高相关财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加强政府人员自律性, 这是根本。对因其财政支出行为不规范而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行为的惩罚, 应坚持处理事件和处理人相结合, 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 以提高财政监督的严肃性。

 

    四、结语

     财政透明是建立高效政府治理的前提,有利于降低政府代理成本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保障社会公平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也是政府受托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财政透明有助于融洽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打破国民对政府官员的隔膜感、恢复国民对政府的信任目前, 提高财政透明度已成为国际潮流, 各国充分认识提高财政透明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动力因素和阻力因素, 正确选择提高财政透明度的途径, 增进财政透明度, 提高财政绩效。财政信息公开、健全法律法规、提高民众监督与参与意识,是提升政府财政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只有财政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才有可能真正地为广大老百姓服务,实现服务型政府的宗旨。

 

参考文献:

    [1] 高培勇.共财政: 经济界如是说[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 余红艳.中国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新视角——以财政透明度的制度构建为突破口[J]. 兰州商学院学报,2007(5).

    [3] 武彦民.陈晨.关于加强公共财政建设提升财政透明度的研究[J].山东经济,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