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云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云南丽江 674100
摘要:众所周知,会计有两大分支: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由于现实社会中企业是最多的一类会计主体,因此从学习和应用的角度来说,企业会计的重要性都高于预算会计。这就造成很多会计专业的同学或者从事企业财务工作的人员都对预算会计一知半解,认为它不重要或者很难学。为此,笔者对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从会计主体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希望能解决一些在学习预算会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让熟悉企业会计的人能借助原有知识更好、更快的掌握预算会计的核算方法。
关键词:预算会计;企业会计;区别
一、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根本区别探析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依据,采用专门的技术和方法,对一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核算和监督,并定期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上述关于会计的定义包含了预算与企业两个范畴,我们不难看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是一棵树上结的两个果子,即同根溯源,又有所区别。从根源上来说,它们在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基本前提、记账方法、使用文字等很多方面都是一致的。
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定义中的“一定主体”四个字,若主体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则属于企业会计范畴,若主体是非盈利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财政部门,则属于预算会计范畴。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二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主体的性质不同,就导致了二者在会计处理方式上存在很大的区别。
二、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不同主体的深入分析
既然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根本区别在于主体不同,笔者就对它们的主体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1、企业会计的主体——企业
简单的说,企业的所有者是投资者,而投资者出资建立企业的根本目的在于希望通过资金的运作获取更多的利润,因此企业以营利为目的,其会计核算需要关注资金筹集、资金应用、企业经营的成本与费用(包括各种需要缴纳的税收),以及经营所得的财务成果等各个方面,借以分析得失、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所以对于企业来说,需要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税收的处理和利润的分配也较为复杂。
2、预算会计的主体
(1)各级财政部门:财政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将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的一部分国民收入以税收、上缴利润和其他缴款方式集中起来形成政府的财政资金,再以政府拨款的形式将资金拨付给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满足这些单位的资金需求,履行国家进行公共管理的职责,使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财政会计(即财政总预算)主要关注政府的预算执行和财政周转金等各项财政性资金的活动,而不涉及成本和损益的核算[1]。
(2)行政单位:行政单位是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等。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获得财政经费拨款,并将其用于开展社会管理活动,因此也不涉及成本和损益的核算。
(3)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它们除了获得财政性拨款(有时也有上级补助的收入),不少事业单位都会开展一些经营性的业务,比如学校下设的食堂、自己开办的出版社、招待所等。因此事业单位教为特殊,它介于企业和行政单位之间,既有经营性的业务,又有非经营性的业务,在具体会计核实过程中要区别对待。
我们可以将三者的关系表述如下:
三、根据会计主体性质的不同得出的结论
因为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在主体性质上存在较大差异,必然导致二者在会计处理方式上有很大区别。现归纳如下:
表一: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归纳表
|
企业会计 |
预算会计 |
|
主体 |
企业 |
事业单位 |
行政单位 |
是否上税 |
需要上税,且核算较复杂 |
非盈利部分不上税,盈利部分上税(但核算比较简单) |
不上税 |
是否进行成本核算 |
计算 |
非盈利部分不进行,盈利部分要计算(但核算比较简单) |
不计算 |
会计要素 |
六大会计要素 |
五大会计要素(没有利润,其他几个要素也略有区别) |
五大会计要素 |
会计核算的基础 |
应收应付制 |
非盈利的业务—收付实现制 盈利的业务—应收应付制 |
收付实现制 |
对二者的区别进行了宏观的把握以后,在具体的账务处理过程中,我们还需要了解二者在会计科目设置上的区别,下面就将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对比分析。
表二: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使用的科目对比表
业务 |
企业 |
事业单位 |
行政单位 |
应收资产 |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
同企业 |
暂付款 |
需偿负债 |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
同企业 |
暂存款 |
取得的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
拨入经费 |
费用、支出 |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
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
经费支出 |
结余 |
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等 |
事业结余、经营结余 |
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 |
不交和返回的预算外资金 |
无此业务 |
事业收入 |
预算外资金收入 |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
营业外收入 |
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
其他收入 |
四、结论
预算会计虽然与企业会计相伴而生,有一些共同的地方,但它们在核算方法、核实基础、成本核算、科目设置等各个方面都与企业会计存在很多不同,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要深刻的理解它们在主体性质上的区别,把握好了它们在成本核算、科目设置等方面的区别,就能方便、快捷的把两者区分开来,更好的把握预算会计的账务处理方法。
参考文献
1、李海波、刘学华.新编预算会计[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8.07
2、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初级会计实务[M].资格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
3、张晶.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J] .新财经. 2010
4、赵秋梅、毕艳杰.预算会计改革的思考及对策[J].会计之友. 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