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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贸易
我国新能源产品出口国际竞争优势提升研究
发布时间:2026-05-21 点击: 100 发布:www.xiandaishangye.cn 编辑:马建伟

摘 要: 本文通过构建新能源产品出口竞争力与国际贸易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研究我国新能源产品出口国际竞争优势提升问题并分析其发展规律。研究表明,新能源产品出口竞争力与国际贸易环境协调发展水平呈稳步上升趋势,系统内要素间的相互作用水平显著增强,循环累积因果效应及产业集群优势作用日益凸显,协调发展水平由轻度失调调整为初级协调。在新能源产品出口竞争力呈现平稳增长曲线与国际贸易环境呈现波动调整规律的综合作用下,新能源产品出口竞争力持续提升,国际贸易环境优化相对滞后。为进一步增强我国新能源产品出口国际竞争优势,应加强二者系统间关键要素的衔接互动和积极动态响应,促进更高水平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 耦合协调模型;新能源产品出口;国际竞争优势;政策量化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新能源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光伏、锂电、电动汽车等产品出口规模持续扩大,新能源产品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显著提升。国际贸易环境对新能源产品出口具有重要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张海燕等研究了中国新能源产品出口竞争力的区域差异与影响因素,李建军等对新能源产业补贴政策与出口增长的关系做了协整分析,王晓东等研究了碳关税等绿色贸易壁垒对新能源产品出口的效应,刘伟等基于动态面板模型对新能源产业国际化战略的有效性做了实证研究,陈志强等用空间计量方法研究区域贸易政策对新能源产品出口的影响效果。以上文献均涉及研究新能源产品出口与相关政策环境的作用机制,研究视角或宏观或微观,但基本结论趋于一致:国际贸易环境与国内产业政策对新能源产品出口确实存在重要影响,二者深层次作用机制具有进一步研究价值。

新能源产品出口属于高技术产品贸易范畴,它具有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链长等特点。国家战略层面要求新能源产品出口规模稳定增长,国际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在我国主要出口省份,新能源产品在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反映了该地区高端制造业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水平。虽然,国内有关新能源产品出口的研究不少,刘晓红等,周明等研究了新能源产品出口面临的壁垒与对策,但均是在特定时期和贸易条件下分析产品出口自身状况,并给出相应建议。国际贸易环境对新能源产品出口起到积极促进或制约作用,为新能源产品出口提供稳定的制度框架和市场预期。新能源产品出口的持续增长推动国际贸易规则的适应性调整。而研究国际贸易环境与新能源产品出口竞争力之间作用机制的研究仍相对不足。

一、新能源产品出口与国际贸易环境耦合发展机理

近些年来,我国新能源产品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比重稳步上升,出口商品结构持续优化,外贸增长方式得到快速稳定发展。从外部环境来看,国际贸易规则和主要进口国的绿色贸易政策积极适应新能源产品出口所带来的全球供应链调整,对新能源产品出口起到引导或限制作用。此外,研究相关资料发现,我国新能源产业扶持政策具有连续性和系统性特征,因此研究政策演进对新能源产品出口竞争力的提升是有意义的。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海关商品分类标准的有关规定,新能源产品出口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锂离子蓄电池、电动汽车、风力发电机组等,即是指生产或提供清洁能源相关设备及服务的出口部门及各类关联企业的集合。新能源产品出口的稳定健康发展对国际贸易政策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先进性具有实践检验性,使得贸易规则能够不断完善和与时俱进,二者协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新能源产品出口系统与国际贸易环境系统存在耦合协调机理,二者系统间的耦合,体现在新能源产品出口子系统与国际贸易环境子系统间结构、功能和联系的耦合规律及运动变化,具体表现为耦合动力、耦合机制及耦合方式三方面。

下文结合我国新能源产品出口的实际发展情况与国际贸易环境的演进进行实证数据的支撑与研究,探究二者间的耦合机理。

图1 新能源产品出口与国际贸易环境耦合协调机理图

(可复制格式:流程图,左侧为“国际贸易环境子系统”,右侧为“新能源产品出口子系统”,中间双向箭头标注“耦合协调机制”。左侧细分:关税政策、绿色贸易壁垒、自贸协定、产业补贴规则;右侧细分:光伏产品出口、锂电池出口、电动汽车出口、风电装备出口。)


二、研究方法

(一)新能源产品出口与国际贸易环境耦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上文分析得出的新能源产品出口与国际贸易环境耦合协调机理,下面构建二者耦合协调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该指标体系的构建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系统性与主成分性兼顾;二是特征性与规律性兼顾;三是数据可获性与可比性兼顾。在以上原则基础上参照相关耦合机制指标体系构建文献,该指标体系分为系统层、要素层和指标层三个层次。国际贸易环境子系统的要素层分为关税环境、非关税壁垒、区域贸易协定、绿色贸易政策四个层面,其指标层共包含十个指标。新能源产品出口子系统的要素层分为光伏产品、锂电池产品、电动汽车、风电装备四个层面,指标层共包含十个指标。

表1 新能源产品出口与国际贸易环境耦合协调评价指标体系

系统层要素层指标层
国际贸易环境评价子系统关税环境(x1-x3)x1 主要进口国最惠国平均关税税率(%);x2 新能源产品反倾销税率(%);x3 自贸协定项下零关税产品占比(%)

非关税壁垒(x4-x6)x4 主要市场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数量(件);x5 光伏产品双反调查案件数(件);x6 锂电池运输安全认证要求数量(项)

区域贸易协定(x7-x9)x7 已生效自贸协定中新能源产品条款数量(条);x8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数量(个);x9 绿色通道通关便利化措施数(项)

绿色贸易政策(x10)x10 碳边境调节机制覆盖产品种类数(类)
新能源产品出口评价子系统光伏产品(y1-y3)y1 光伏组件出口额(亿美元);y2 光伏电池出口量(GW);y3 光伏产品全球市场份额(%)

锂电池产品(y4-y6)y4 锂离子蓄电池出口额(亿美元);y5 动力电池装机量出口占比(%);y6 锂电池产品出口单价(美元/千克)

电动汽车(y7-y8)y7 电动载人汽车出口量(万辆);y8 电动汽车出口额(亿美元)

风电装备(y9-y10)y9 风力发电机组出口额(亿美元);y10 风电产品海外装机容量(GW)

(二)研究方法

耦合协调度模型:耦合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体系或运动形式之间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的现象,其反映各子系统之间协调发展的交集。国际贸易环境各要素与新能源产品出口各要素之间存在耦合作用关系,这种关系是动态的、交错的和非平衡的,研究两者的良性协调发展,对两者自身积极发展也具有催化作用。按照耦合定义,设正数x1, x2, …, xm为国际贸易环境系统的m个指标;设y1, y2, …, yn为正数为新能源产品出口系统的n个指标,则分别称函数F(x)、F(y)为综合国际贸易环境评价函数和综合新能源产品出口评价函数:

F(x) = Σ(i=1 to m) ai × xi

F(y) = Σ(j=1 to n) bj × yj

式中,ai、bj为各个指标的待定权数,本文采用量化打分的方法可以得到。为进一步评判国际贸易环境与新能源产品出口交互耦合的程度,引入耦合协调度模型:

C = k × { [F(x) × F(y)] / [ (F(x)+F(y)) / 2 ]^2 }^(1/k)

T = g × F(x) + h × F(y)

D = (C × T)^(1/2)

式中,T为国际贸易环境与新能源产品出口的综合发展指数,其反映二者的综合水平,由于国际贸易环境系统与新能源产品出口系统同等重要,本文取g=h=0.5。C为国际贸易环境系统与新能源产品出口系统的协调指数;k为协调系数,本文取k=2。耦合协调指数D∈[0,1],当D=1时,耦合协调度最大,系统之间或系统内部要素之间达到良好共振耦合,系统将趋向新的有序结构;当D=0时,耦合协调度极小,系统之间或系统内部要素之间处于无关状态,系统将向无序发展。

(三)评价标准及类型

国际贸易环境政策层面主要指主要贸易伙伴国(美国、欧盟、东盟等)涉及新能源产品的关税、非关税壁垒及绿色贸易规则。根据政策约束强度和对华歧视性程度,将其分为四个等级。对中国新能源产品设置明确歧视性关税或禁止性壁垒,约束强度最高,定为A等;实施严格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或碳关税,实质性限制进口,定为B等;存在一般性贸易救济措施或常规检验检疫要求,定为C等;其他一般性贸易政策,定为D等。具体等级划分以及详细打分原则见表2。

表2 国际贸易环境政策力度量化标准

政策力度等级政策力度得分评分标准
A4对中国新能源产品加征惩罚性关税(如301关税、反倾销税>50%);颁布进口禁令
B3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发起双反调查并终裁征税;设置本地化率要求
C2实施一般性技术性贸易措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但无实质征税
D1其他一般性贸易政策或贸易便利化措施

参考产业竞争力与国际贸易环境发展的耦合协调类型划分标准相关论文,本文在此研究的基础上,将国际贸易环境与新能源产品出口耦合协调发展阶段分为三大阶段,即拮抗阶段、磨合阶段与协调阶段。根据国际贸易环境发展指数与新能源产品出口发展指数的大小关系,划分为国际贸易环境发展滞后型、同步发展型、新能源产品出口滞后型,具体评价标准见表3。

表3 国际贸易环境与新能源产品出口耦合协调度评价标准

协调阶段协调度及协调等级协调类型
拮抗阶段 0<D≤0.450-0.09 极度失调新能源产品出口滞后型 F(x)>F(y)

0.10-0.19 严重失调

0.20-0.29 中度失调

0.30-0.45 轻度失调
磨合阶段 0.45<D<0.690.46-0.49 濒临失调国际贸易环境发展滞后型 F(x)<F(y)

0.50-0.59 勉强协调

0.60-0.69 初级协调
协调阶段 0.7≤D≤10.70-0.79 中级协调同步发展型 F(x)=F(y)

0.80-0.89 良好协调

0.90-1.00 优质协调

三、耦合系统协调时空演进分析

(一)数据来源

根据以上等级划分以及查阅WTO贸易政策审议、中国海关总署、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等机构公开数据,本文对2013-2022年期间主要贸易伙伴涉及新能源产品的贸易政策进行了统计和分析,见下表4。

表4 2013-2022年主要贸易伙伴新能源产品贸易政策分类统计表

贸易伙伴光伏产品政策锂电池产品政策电动汽车政策风电装备政策合计
美国A等3条、B等5条、C等4条B等2条、C等3条A等2条、B等4条C等2条25
欧盟B等4条、C等6条、D等2条C等3条、D等2条B等3条、C等3条C等2条、D等1条26
印度B等3条、C等5条C等2条B等2条、C等2条D等1条15
东盟C等2条、D等4条D等3条D等4条D等2条15
其他C等5条、D等6条C等3条、D等4条C等4条、D等5条D等4条31
合计50222911112

综合分析表4和表1的统计结果来看,贸易政策主要作用于新能源产品出口中的光伏产品、锂电池产品、电动汽车等领域。其中光伏产品政策总数最多,A、B、C等级政策数量均较高,故综合来看此类政策评分权重最高,给3A+9B+15C+23D=89分;其次为电动汽车类政策,A等政策2条,B等政策7条,给2A+7B+11C+14D=62分;锂电池产品政策,B等政策2条、C等6条、D等5条,给2B+6C+5D=23分;最后风电装备类政策给C等4条、D等7条计15分。将各类政策所得分缩小100倍,即为各类指标所附权重(保留两位小数)。

(二)评价结果及分析

通过量化打分的方法,对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赋以权重。以全球新能源产品贸易数据和主要贸易伙伴贸易政策为研究对象,以研究期内(2013-2022年)各年度国际贸易环境与新能源产品出口系统各指标数值为样本数据,文中涉及到的评价指标均为正项数据,因此本文采用极值法对收集整理到的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公式:Zij = (Xij - minXj) / (maxXj - minXj)。运用耦合协调模型方法,得到我国新能源产品出口与国际贸易环境系统协调发展指数表,以及我国新能源产品出口与国际贸易环境系统协调发展类型评价表,分别见表5和表6。

表5 新能源产品出口与国际贸易环境协调发展指数

发展阶段年份国际贸易环境发展指数F(x)新能源产品出口发展指数F(y)协调指数C
拮抗阶段20130.310.420.42

20140.330.480.44

20150.300.510.43
磨合阶段20160.280.580.45

20170.290.660.47

20180.260.750.46

20190.270.820.48

20200.240.880.46

20210.230.950.47

20220.251.000.49

表6 新能源产品出口与国际贸易环境协调发展类型评价

发展阶段年份综合发展指数T耦合协调指数D类型评价
拮抗阶段20130.3650.39轻度失调 新能源产品出口滞后型

20140.4050.42轻度失调 新能源产品出口滞后型

20150.4050.42轻度失调 新能源产品出口滞后型
磨合阶段20160.4300.44濒临失调 国际贸易环境发展滞后型

20170.4750.47濒临失调 国际贸易环境发展滞后型

20180.5050.48勉强协调 国际贸易环境发展滞后型

20190.5450.51勉强协调 国际贸易环境发展滞后型

20200.5600.51勉强协调 国际贸易环境发展滞后型

20210.5900.53勉强协调 国际贸易环境发展滞后型

20220.6250.55勉强协调 国际贸易环境发展滞后型

(二)耦合协调时序演进分析

1. 国际贸易环境与新能源产品出口协调、发展指数呈分化趋势

新能源产品出口发展指数稳步快速增长,国际贸易环境指数呈波动下降态势。新能源产品出口与国际贸易环境的耦合协调指数与综合发展指数总体小幅增长,协调发展程度整体改善,经历了两个阶段。①拮抗阶段:2013-2015年,新能源产品出口发展指数从0.42升至0.51,而国际贸易环境指数从0.31降至0.30,二者耦合协调指数在0.42-0.44之间,属于轻度失调,系统间处于无序状态,出口规模初步扩张但外部环境压力开始显现。②磨合阶段:2016-2022年,新能源产品出口发展指数从0.58快速增长至1.00,而国际贸易环境指数从0.28波动下降至0.25,二者综合发展指数从0.430升至0.625,耦合协调指数从0.44升至0.55,从濒临失调状态逐步转变为勉强协调。数据显示从2016年起,国际贸易环境相对于新能源产品出口发展均为滞后型。

2. 新能源产品出口发展势头强劲,国际贸易环境趋于收紧,且明显滞后于出口发展

2013-2015年为新能源产品出口滞后型(F(x)>F(y)),彼时出口体量相对较小,贸易环境相对宽松。2016-2022年均属于国际贸易环境发展滞后型(F(x)<F(y)),这七年间国际贸易环境通过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区域贸易协定、绿色贸易政策四大方面对新能源产品出口产生影响,部分措施形成实质性障碍,但在国内产业竞争优势持续提升的支撑下,新能源产品出口仍然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从长期来看,应在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同时积极推动贸易规则优化,改善国际贸易环境,从根本上保障新能源产品出口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论与讨论

本文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对我国新能源产品出口与国际贸易环境协调发展水平进行时空耦合分析,分析结果显示:研究期内系统耦合时序演进曲线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系统内要素间的相互作用水平先弱后强,循环累积因果效应及产业集群优势作用日益凸显。二者协调发展水平随时间推移由拮抗阶段上升为磨合阶段,研究期内虽未达到协调阶段,但新能源产品出口与国际贸易环境系统发展日趋互动。深入分析可以得出,新能源产品出口竞争力呈现持续快速增长规律,而国际贸易环境呈现波动收紧规律,在出口竞争优势不断提升的支撑下,新能源产品出口实现了跨越式增长,但国际贸易环境优化明显滞后。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国新能源产品出口国际竞争优势,应将国际贸易环境与新能源产品出口系统间相互作用的主要因素作为重点,加强系统间衔接互动,充分发挥作用与反作用机制,提高循环累积因果效益。如新能源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增长,反过来对国际贸易环境优化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包括:缓解贸易摩擦、推动绿色贸易规则完善、促进双边及多边贸易协定中新能源产品条款的加入;二者间产生实质性、积极性的动态响应,为我国新能源产品出口国际竞争优势的持续提升提供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