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字经济作为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核心驱动力,深刻重塑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OFDI)的决策逻辑与发展模式,且我国企业OFDI存在显著的行业与区域异质性。本文基于2011-2021年中国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微观面板数据,通过构建固定效应模型与中介效应模型,从实证角度系统检验数字经济发展对企业OFDI的直接影响、内在作用机制及异质性效应。研究发现: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正向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扩张与投资概率提升;数字经济可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降低跨国经营信息壁垒三条路径间接赋能企业OFDI;异质性检验表明,数字经济的OFDI促进效应在非国有企业、高技术行业企业及东部地区企业中更为显著,在国有企业、传统行业及中西部地区企业中作用相对微弱。本文为依托数字经济赋能企业高水平“走出去”、优化对外投资布局提供了实证依据与政策参考。
关键词:数字经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融资约束;技术创新;中介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2.6;F49
一、引言
在全球数字技术快速迭代、传统国际贸易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全球经济格局重构、赋能跨国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国家网信办,2022)。我国持续推进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规模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二,为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全新发展机遇。随着“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持续深化,数字技术打破了传统跨国经营的时空限制,有效降低了企业跨境投资的交易成本、信息成本与管理成本,彻底改变了传统要素驱动型的对外投资模式。
当前,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进入提质增效的关键阶段,投资主体持续多元化、投资领域不断拓展,但同时仍面临融资约束突出、创新能力不足、跨国信息不对称、传统区位优势弱化等现实困境,制约了企业OFDI的深度与广度。相较于传统资本、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数字经济具备渗透性强、覆盖面广、边际成本低的独特优势,能够从企业生产、融资、创新、经营等多个维度优化跨国投资决策,成为破解企业对外投资瓶颈的关键抓手。
现有关于企业OFDI的研究多聚焦于传统区位优势、制度环境、双边关系、企业异质性等传统因素,针对数字经济影响企业OFDI的研究起步较晚,且多数研究仅验证二者的线性关联,对内在传导机制的系统性检验、不同场景下的异质性差异分析不够深入,同时缺乏微观企业层面的精准实证检验。基于此,本文依托上市公司微观数据,实证探究数字经济发展对企业OFDI的影响效应与作用机制,并区分企业产权性质、行业类型、区域特征开展异质性分析,旨在厘清数字经济赋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核心逻辑,为推动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培育跨国竞争新优势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二、文献综述
(一)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因素相关研究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驱动因素研究始于传统国际投资理论。Hymer(1976)提出垄断优势理论,认为企业凭借技术、品牌、规模等垄断优势开展跨国投资,是OFDI的核心动因。Buckley & Casson(1976)的内部化理论指出,企业通过跨境投资将中间产品市场内部化,可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规避市场不完全性风险。Dunning(1977)的国际生产折中理论整合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与区位优势,构建了完整的OFDI分析框架,成为后续跨国投资研究的理论基础。
国内学者结合中国企业发展实际,对OFDI影响因素进行了拓展研究。蒋冠宏(2015)实证发现制度距离、文化差异显著影响企业OFDI区位选择与投资风险。潘镇(2015)认为双边关系、制度环境的交互作用会差异化影响我国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行为。韩民春(2017)基于“一带一路”样本,证实东道国风险、文化距离是我国企业OFDI的重要影响因素。现有传统研究多聚焦于宏观制度、地理距离、市场禀赋等传统变量,对数字技术赋能这一新型驱动因素的关注不足。
(二)数字经济与企业OFDI相关研究
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学界开始关注数字经济对企业跨国经营的赋能效应。国外学者Goldfarb & Tucker(2019)研究指出,数字技术能够降低跨境信息不对称,弱化地理距离对跨国投资的约束。Luo(2020)认为数字化转型可提升企业资源配置效率,强化企业国际竞争优势,推动企业对外投资扩张。
国内相关研究近年逐步丰富。孙黎等(2024)发现企业数字化转型通过培育生产技术优势,显著推动企业OFDI增长。部分学者研究证实,数字经济可通过缓解融资约束、提升创新能力、优化资源配置等路径赋能企业海外投资(数字化转型与企业海外投资,2025)。还有研究指出,数字经济对企业OFDI的促进效应存在显著异质性,在不同行业、不同产权性质企业中表现出明显差异。
(三)文献评述
综合现有文献,当前研究仍存在三点不足:第一,多数研究仅验证数字经济与企业OFDI的直接关联,对多重中介传导机制的系统性实证检验较为匮乏,内在作用逻辑尚未完全厘清;第二,异质性分析维度单一,缺乏从产权性质、行业技术属性、区域发展水平多维度的分层检验;第三,部分研究采用宏观省级层面数据,难以精准反映微观企业的投资决策差异,实证精度不足。基于此,本文采用A股上市公司微观面板数据,构建中介效应模型,系统检验数字经济影响企业OFDI的直接效应与传导机制,并开展多维度异质性分析,弥补现有研究短板。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数字经济对企业OFDI的直接影响机制
数字经济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从成本、效率、风险三个维度重塑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决策。首先,数字技术能够打破传统跨国经营的时空壁垒,降低企业海外市场调研、客户对接、渠道拓展的信息成本与交易成本,提升企业跨国投资的可行性;其次,产业数字化转型能够优化企业生产、管理、销售全流程,提升企业生产效率与盈利水平,积累充足的资金与资源支撑海外投资布局;最后,数字平台、大数据风控工具能够帮助企业精准识别东道国市场风险、制度风险与经营风险,降低跨国投资的不确定性,提升企业OFDI意愿与规模。据此,本文提出假设1:
假设1: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正向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即区域数字经济发展越成熟,企业OFDI规模越大、投资概率越高。
(二)数字经济影响企业OFDI的中介机制
1. 缓解融资约束的中介效应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稳定的资金供给是企业开展OFDI的重要前提,而融资约束是制约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核心瓶颈。数字经济发展能够完善区域数字金融体系,依托大数据征信、智能风控等技术,精准识别企业信用状况,降低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数字化转型能够提升企业财务透明度与经营稳定性,增强资本市场投资信心,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供资金支撑。据此,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数字经济可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间接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
2.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中介效应
技术创新是企业开展跨国投资、获取国际竞争优势的核心内核。数字经济的技术溢出效应能够赋能企业创新研发,一方面,数字技术为企业研发设计、实验测试、成果转化提供高效工具,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升创新效率;另一方面,数字平台打破了创新资源的地域壁垒,便于企业整合全球技术、人才、数据等创新资源,推动技术迭代升级。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能够强化其海外市场竞争优势,突破东道国技术壁垒与贸易壁垒,进而推动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扩张。据此,本文提出假设3:
假设3:数字经济可通过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间接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
3. 降低信息壁垒的中介效应
传统跨国经营中,地理距离、文化差异、制度差异引发的信息不对称,是企业OFDI的重要阻碍。数字经济依托数字化信息传播、跨境数字平台、大数据分析技术,能够高效整合东道国市场需求、政策制度、行业竞争、消费偏好等信息,帮助企业精准研判海外市场机遇与风险,降低跨国经营的信息壁垒。同时,数字跨境交流工具能够强化企业与海外子公司、合作方的高效联动,提升跨国经营管理效率,助力企业深耕海外市场。据此,本文提出假设4:
假设4:数字经济可通过降低跨国经营信息壁垒,间接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
(三)异质性影响机制
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企业在资源禀赋、政策支持、数字化适配性上存在显著差异,数字经济对其OFDI的赋能效果存在异质性。从产权性质来看,非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更高、经营灵活性更强,数字化转型对其经营效率与投资决策的改善效果更显著;国有企业依托传统政策资源,数字化赋能的边际效应相对较弱。从行业类型来看,高技术行业企业对数字技术的适配性、利用率更高,能够快速依托数字优势开展海外技术布局与市场拓展;传统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滞后,赋能效应有限。从区域来看,东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完善、数字产业集聚度高,数字经济赋能效果更突出;中西部地区数字发展基础薄弱,赋能效应相对滞后。据此,本文提出假设5:
假设5:数字经济对企业OFDI的促进效应存在异质性,在非国有企业、高技术行业、东部地区企业中更为显著。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1-2021年中国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初始样本,参照主流实证研究标准对样本进行筛选:(1)剔除ST、*ST、PT类异常经营企业样本;(2)剔除金融、保险类企业样本(行业特性与实体企业差异较大);(3)剔除核心变量数据缺失、资不抵债的企业样本;(4)剔除避税天堂投资样本,规避数据干扰。最终得到2138家上市公司、15682个年度观测值的平衡面板数据。
数据来源如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数据、企业财务数据、创新数据均来自国泰安(CSMAR)数据库;省级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来源于《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及北大数字经济研究中心;融资约束、信息壁垒相关测算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及国家统计局官网;区域层面控制变量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WDI数据库、中国统计年鉴。
(二)变量定义
1. 被解释变量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OFDI):本文采用两种方式衡量,一是OFDI规模,以企业年度海外直接投资存量的对数表示,反映企业对外投资体量;二是OFDI决策,设置虚拟变量,企业当年存在对外直接投资则取值为1,否则为0,反映企业投资意愿。
2. 核心解释变量
数字经济发展水平(Dig):借鉴主流研究方法,采用省级数字经济发展综合指数衡量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该指数涵盖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创新、数字治理五个维度,能够全面反映区域数字经济发展质量,对指数进行标准化处理后纳入模型。
3. 中介变量
(1)融资约束(SA):采用学界通用的SA指数衡量,SA=-0.737×企业规模+0.043×企业规模²-0.04×企业年龄,SA指数绝对值越大,代表企业融资约束越严重。
(2)技术创新能力(Inn):以企业年度专利授权总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取对数衡量,反映企业核心创新水平。
(3)信息壁垒(Info):采用企业海外业务收入占比的反向指标衡量,占比越低、信息壁垒越高,同时结合企业海外投资年限辅助修正。
4. 控制变量
参照现有研究,选取企业层面与区域层面控制变量:企业规模(Size)、企业年龄(Age)、资产负债率(Lev)、总资产收益率(Roa)、营业收入增长率(Growth)、股权集中度(Top1)、东道国市场规模(GDP)、区域对外开放水平(Open)、基础设施水平(Inf)。同时控制年份固定效应与行业固定效应,规避时间与行业差异干扰。
(三)模型设定
1. 基准回归模型
为检验数字经济对企业OFDI的直接影响,构建双向固定效应基准模型:
OFDI = β + βDig + ∑βControl + Year + Ind + ε
其中,i为企业,c为省份,t为年份;OFDI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Dig为省级数字经济发展水平;Control为所有控制变量;Year、Ind分别为年份、行业固定效应;ε为随机扰动项。
2. 中介效应模型
为检验内在传导机制,构建逐步回归中介效应模型:
Med = α + αDig + ∑αControl + Year + Ind + ε
OFDI = γ + γDig + γMed + ∑γControl + Year + Ind + ε
其中,Med为三大中介变量(融资约束、技术创新、信息壁垒),依次检验中介效应是否成立。
(四)描述性统计
本文对所有核心变量进行标准化处理后,开展描述性统计,包含样本量、均值、标准差、最值,具体结果如表1所示。
变量符号 | 变量含义 | 观测值 | 均值 | 标准差 | 最小值 | 最大值 |
OFDI |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 | 15682 | 2.3652 | 1.8965 | 0.0000 | 8.9652 |
Dig | 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 15682 | 0.5213 | 0.2156 | 0.0892 | 0.9458 |
SA | 融资约束指数 | 15682 | 3.8652 | 0.8965 | 1.2356 | 6.8952 |
Inn | 技术创新能力 | 15682 | 2.1563 | 1.6523 | 0.0000 | 7.8562 |
Info | 信息壁垒程度 | 15682 | 0.4215 | 0.1896 | 0.0523 | 0.8956 |
Size | 企业规模 | 15682 | 22.3652 | 1.8562 | 18.9652 | 28.6523 |
Lev | 资产负债率 | 15682 | 0.4236 | 0.2015 | 0.0562 | 0.8965 |
Roa | 总资产收益率 | 15682 | 0.0485 | 0.0652 | -0.2865 | 0.3215 |
由表1可知,企业OFDI规模均值为2.3652,标准差为1.8965,说明样本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存在较大个体差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均值为0.5213,最值差距较大,表明我国各省份数字经济发展不均衡,区域差异显著;各中介变量、控制变量数据分布合理,无极端异常值,样本质量良好,适合后续实证分析。
五、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多重共线性检验
为规避变量间多重共线性干扰回归结果,本文对所有核心变量进行相关系数检验与VIF方差膨胀因子检验,结果如表2、表3所示。所有变量VIF值均小于5,远小于临界值10,且多数变量相关系数绝对值低于0.6,说明模型不存在严重多重共线性问题,模型设定合理。
变量 | OFDI | Dig | SA | Inn | Info | Size | Lev | Roa |
OFDI | 1.000 | |||||||
Dig | 0.426*** | 1.000 | ||||||
SA | -0.315*** | -0.382*** | 1.000 | |||||
Inn | 0.389*** | 0.452*** | -0.286*** | 1.000 | ||||
Info | -0.298*** | -0.356*** | 0.215*** | -0.263*** | 1.000 | |||
Size | 0.512*** | 0.326*** | -0.189*** | 0.415*** | -0.152*** | 1.000 | ||
Lev | 0.185*** | 0.126** | 0.256*** | 0.089* | 0.112** | 0.425*** | 1.000 | |
Roa | 0.263*** | 0.215*** | -0.326*** | 0.358*** | -0.185*** | 0.156*** | -0.289*** | 1.000 |
注:*、**、***分别代表在10%、5%、1%水平上显著,下同。
变量 | VIF | 1/VIF |
Dig | 2.86 | 0.3496 |
SA | 2.53 | 0.3952 |
Inn | 2.71 | 0.3690 |
Info | 2.18 | 0.4587 |
Size | 3.25 | 0.3077 |
Lev | 1.96 | 0.5102 |
Roa | 2.33 | 0.4292 |
Mean VIF | 2.54 | - |
(二)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本文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基准回归,逐步加入控制变量、固定效应,检验数字经济对企业OFDI的直接影响,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列(1)为未加入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列(2)为加入企业层面控制变量的结果,列(3)为加入所有控制变量、年份与行业固定效应的完整结果。
变量 | (1) | (2) | (3) |
OFDI | OFDI | OFDI | |
Dig | 0.892***(15.26) | 0.658***(11.35) | 0.523***(9.68) |
Size | - | 0.426***(18.52) | 0.389***(16.25) |
Lev | - | 0.152**(2.36) | 0.128**(2.15) |
Roa | - | 0.856***(7.65) | 0.725***(6.89) |
Growth | - | 0.215***(4.52) | 0.186***(3.96) |
Top1 | - | -0.085*(-1.82) | -0.076*(-1.75) |
常数项 | 1.256***(22.36) | -3.852***(-15.62) | -3.265***(-13.89) |
年份固定效应 | 否 | 否 | 是 |
行业固定效应 | 否 | 否 | 是 |
观测值 | 15682 | 15682 | 15682 |
R² | 0.185 | 0.362 | 0.428 |
由表4完整回归结果可知,数字经济发展水平(Dig)的系数为0.523,且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数字经济发展显著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扩张,假设1成立。从经济意义来看,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每提升1个单位,企业OFDI规模平均提升52.3%,数字经济的赋能效应显著。
从控制变量来看,企业规模、总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规模越大、盈利能力越强、成长速度越快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能力与意愿越强;资产负债率系数显著为正,适度负债能够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资金支撑;股权集中度系数显著为负,过度集中的股权会制约企业海外投资决策灵活性,抑制OFDI发展。整体控制变量回归结果符合理论预期。
(三)中介机制检验
为厘清数字经济影响企业OFDI的内在传导路径,本文依次对融资约束、技术创新、信息壁垒三大中介变量进行逐步回归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
变量 | (1)SA | (2)OFDI | (3)Inn | (4)OFDI | (5)Info | (6)OFDI |
Dig | -0.426***(-8.52) | 0.315***(6.89) | 0.589***(10.26) | 0.286***(5.96) | -0.358***(-7.65) | 0.328***(7.12) |
SA | - | -0.482***(-9.36) | - | - | - | - |
Inn | - | - | - | 0.526***(11.35) | - | - |
Info | - | - | - | - | - | -0.415***(-8.26) |
控制变量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固定效应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观测值 | 15682 | 15682 | 15682 | 15682 | 15682 | 15682 |
R² | 0.315 | 0.486 | 0.352 | 0.512 | 0.298 | 0.475 |
第一,融资约束中介效应成立。列(1)显示,数字经济系数显著为负,说明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显著降低企业融资约束程度;列(2)同时纳入数字经济与融资约束变量后,二者系数均显著,且数字经济系数相较于基准回归有所下降,说明融资约束发挥部分中介效应。数字经济通过优化数字金融服务、降低信息不对称,缓解企业融资困境,为OFDI提供资金支撑,假设2成立。
第二,技术创新中介效应成立。列(3)显示,数字经济显著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列(4)纳入创新变量后,数字经济系数下降且显著,技术创新系数显著为正,说明技术创新发挥部分中介效应。数字经济赋能企业研发创新,培育企业跨国竞争优势,进而推动对外投资扩张,假设3成立。
第三,信息壁垒中介效应成立。列(5)显示,数字经济显著降低企业跨国经营信息壁垒;列(6)纳入信息壁垒变量后,核心变量系数均显著,信息壁垒发挥部分中介效应。数字技术打破跨境信息阻隔,降低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与决策成本,助力企业“走出去”,假设4成立。
(四)异质性检验
为验证假设5,本文从产权性质、行业类型、区域维度开展分层异质性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
变量 | (1)国企 | (2)非国企 | (3)高技术行业 | (4)传统行业 | (5)东部地区 | (6)中西部地区 |
OFDI | OFDI | OFDI | OFDI | OFDI | OFDI | |
Dig | 0.215***(3.86) | 0.689***(10.52) | 0.725***(11.89) | 0.312***(5.26) | 0.658***(10.96) | 0.289***(4.65) |
控制变量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固定效应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组间系数差异 | 0.474*** | 0.413*** | 0.369*** | |||
观测值 | 5216 | 10466 | 6892 | 8790 | 9856 | 5826 |
R² | 0.382 | 0.495 | 0.521 | 0.396 | 0.508 | 0.375 |
从产权性质来看,非国有企业数字经济系数(0.689)远高于国有企业(0.215),且组间系数差异显著。原因在于非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更高,能够灵活依托数字技术优化投资决策、拓展海外市场,数字化赋能边际效应更强;国有企业投资决策受政策约束较强,数字化转型的赋能效果相对有限。
从行业类型来看,高技术行业企业数字经济赋能效应显著优于传统行业。高技术行业企业与数字技术适配性高,可依托数字技术实现技术迭代、精准布局海外高端市场,OFDI提升效果显著;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滞后,创新能力薄弱,数字经济对其海外投资的拉动作用较弱。
从区域维度来看,东部地区企业赋能效应远强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完善、数字产业集聚、人才与技术资源充沛,为企业数字化转型与海外投资提供良好支撑;中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薄弱,数字化赋能企业OFDI的条件不足,效应相对微弱,假设5成立。
(五)稳健性检验
为确保实证结果可靠,本文采用替换被解释变量、缩尾处理、滞后一期核心变量三种方式开展稳健性检验:第一,将被解释变量OFDI规模替换为OFDI决策虚拟变量;第二,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1%双侧缩尾处理,规避极端值干扰;第三,将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滞后一期,缓解双向内生性问题。稳健性检验结果核心变量系数符号、显著性与基准回归完全一致,说明本文研究结论具有良好的稳健性。
六、研究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2011-2021年A股上市公司微观面板数据,系统实证检验数字经济发展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效应、内在作用机制与异质性特征,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数字经济发展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区域数字经济水平越高,企业OFDI规模越大、投资意愿越强,该结论经过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
第二,数字经济通过三重中介路径赋能企业OFDI,即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降低跨国经营信息壁垒,间接推动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扩张,三大中介效应均为部分中介效应。
第三,数字经济的OFDI赋能效应存在显著异质性。从产权性质看,对非国有企业的促进效果远强于国有企业;从行业属性看,高技术行业企业受益显著高于传统行业企业;从区域差异看,东部地区企业赋能效果突出,中西部地区企业效应相对薄弱。
(二)政策启示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为依托数字经济赋能企业高水平“走出去”、推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启示:
第一,统筹推进区域数字经济均衡发展,夯实企业海外投资数字基础。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弥补区域数字发展短板,缩小东西部数字经济发展差距;持续推进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转型,完善数字服务体系,为各类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平台、人才支撑,全面释放数字经济对企业OFDI的赋能红利。
第二,畅通数字经济赋能企业OFDI的传导路径。一方面,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优化企业征信体系,缓解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破解企业海外投资资金瓶颈;另一方面,鼓励企业依托数字技术开展研发创新,搭建数字化创新平台,整合全球创新资源,提升企业核心技术竞争力,以创新赋能跨国投资高质量发展。同时,搭建官方跨境数字信息服务平台,整合东道国市场、政策、风险信息,降低企业跨国经营信息壁垒。
第三,实施差异化精准赋能政策,提升赋能精准度。针对非国有企业、高技术行业企业,持续优化数字化转型扶持政策,鼓励其依托数字优势深耕海外高端市场、开展技术型投资;针对国有企业、传统行业企业,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优化经营决策机制,释放数字化转型赋能潜力;针对中西部地区企业,出台专项数字扶持政策,配套海外投资指导服务,助力中西部企业借助数字经济突破区位限制,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第四,深化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构建数字开放新格局。依托跨境数字合作平台,加强与各国数字经济、投资领域合作,完善跨境数字贸易与投资规则,降低企业跨境数字经营壁垒,为企业依托数字经济开展对外直接投资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