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收集了2018年—2022年我国中部地区36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的相关数据,选取124个样本集群,使用因子得分法和参数、非参数检验方法,对特色产业集群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效及影响因素进行实证检验。检验发现:1)特色产业集群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整体呈正向赋能效应,但赋能强度存在显著差异,部分县域因集群培育不规范,赋能效应未充分释放;2)集群培育初期赋能效应不明显,培育2-3年后赋能成效逐步凸显,说明产业集群的赋能作用具有滞后性;3)特色产业集群通过集聚要素、完善产业链,推动县域产业升级和就业增收,产生集聚协同效应,然而由于集群同质化竞争、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赋能效能的提升。
关键词:特色产业集群;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效应;实证检验
特色产业集群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其集聚效应、协同效应能否有效转化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如何通过优化集群发展模式提升赋能效能,理论界和实践界均进行了深入探索,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部分研究认为,特色产业集群能够整合县域资源、培育主导产业,推动县域经济提质增效;也有研究指出,若集群发展缺乏规划、创新不足,不仅难以赋能县域经济,还可能引发同质化竞争、资源浪费等问题,阻碍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已有文献综述来看,特色产业集群对县域经济的赋能作用已得到普遍认可,其核心在于通过要素集聚、产业链协同,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产业竞争力;已有文献对集群赋能县域经济的作用机制提出了多种假说,有集聚经济理论、产业链协同理论、创新扩散理论、要素配置理论等。其中集聚经济理论、产业链协同理论、创新扩散理论解释集群赋能效应的正向提升,要素配置理论则解释赋能效应的差异及制约因素。
一、文献回顾
关于特色产业集群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关系,西方学者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相关研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普遍认为产业集群能够通过要素集聚、知识溢出,推动区域经济增长,尤其对中小城市及县域经济的带动作用更为显著(Porter,1990;Marshall,1989;Krugman,1991)。
国内对于特色产业集群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研究日益丰富,李娟、王浩(2020)研究了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模式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得出特色产业集群的集聚度与县域GDP增速呈正相关,规模化、规范化集群的赋能效应更突出的结论;张敏、刘刚(2021)以我国东部18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为样本,以产业增加值、就业贡献率为核心指标,得出特色产业集群能够有效推动县域产业结构优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结论;王艳、李丽(2022)用DEA(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2017-2020年105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进行分析,分为资源驱动型、创新驱动型、市场驱动型三种集群类型,认为65%以上的集群能够有效赋能县域经济,创新驱动型集群的赋能成效优于资源驱动型和市场驱动型;刘勇、陈阳(2022)分析了2015-2021年间我国42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数据,认为特色产业集群对县域经济的赋能效应存在区域差异,东部县域集群赋能强度高于中西部,且集群创新能力是影响赋能成效的核心因素;赵伟、孙婷(2023)将不同类型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配对研究,选取了2018-2022年沪深两市县域上市公司关联的38个特色产业集群作为样本,实证表明,特色产业集群赋能效应逐年提升,但县域间差异显著,集群产业链完善度、创新投入水平直接影响赋能效果;陈丽、周宇(2023)以县域人均可支配收入、产业增加值增速为指标,选择了对照组县域样本,对2016—2020年的128个特色产业集群做了分析,发现集群培育组与无集群对照组的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均值和中位数检验均具有统计学意义,验证了集群的正向赋能作用。
二、样本及指标体系的设置
本文收集我国中部地区2018~2022年36个县域的124个特色产业集群作为研究样本(样本年度分布如下表1),所选样本集群均为县域主导产业集群,产业增加值占县域GDP比重不低于15%,或带动就业人数占县域就业总人数的10%以上。集群相关数据从中国县域经济发展报告、各县域统计年鉴及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整理得到,经济发展数据从国家统计局县域经济数据库、Wind数据库中获得。
年度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合计 |
|---|---|---|---|---|---|---|
集群样本 | 22 | 26 | 28 | 24 | 24 | 124 |
本文主要考察特色产业集群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赋能成效,即通过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县域经济在产业升级、就业增收、创新能力、绿色发展等方面是否得到提升。采用多维度指标法分析集群赋能效应的变化,采用SPSS26.0软件做参数和非参数检验,均值采用双尾t检验,中位数及正值比率采用非参数检验,检验值z;选取反映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指标构建指标体系,说明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前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指标体系为:县域GDP增速(GDP);产业增加值占比(IA);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PDI);创新投入强度(II)。使用因子分析法综合这四个指标的权重,最终得出一个综合得分,衡量特色产业集群的赋能成效。以下F-1、F0、F1、F2、F3分别代表集群培育前一年、培育当年、培育后一年、培育后两年、培育后三年的综合得分。
三、特色产业集群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证分析
(一)赋能成效时间序列的检验
本部分主要分析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逐年变化情况,采用差分方法来评估增长,考察F-2-F-3、F-1-F-2、F0-F-1、F1-F0、F2-F1、F3-F2指标的变化,做时间序列上的检验,看特色产业集群的赋能效应是否具有持续提升能力。
1. 未考虑区域经济系统性波动的指标检验
本文首先分析了中部地区36个县域124个特色产业集群样本的总体赋能成效变化情况。需要说明的是,本部分没有考虑区域经济波动的系统性因素,单纯考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的绝对变动。研究发现,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当年对县域经济的赋能效应没有明显变化,然而培育一年后赋能成效开始逐步凸显,培育两年后赋能效应达到峰值,随后略有回落但仍保持正向水平。
对124个样本集群培育前后各三年共七年的县域经济指标GDP、IA、PDI、II,作因子分析处理后得出四个主成分Y1、Y2、Y3、Y4,其中前三个可以解释94.726%的指标信息,所以本文取Y1、Y2、Y3三个主成分,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F= 0.5132Y1+0.231Y2+0.2086Y3, 主成分得分矩阵:
指标 | Component 1 | Component 2 | Component 3 | Component 4 |
|---|---|---|---|---|
GDP | .428 | -.695 | .712 | -.078 |
IA | .236 | .042 | -.357 | -1.721 |
PDI | .421 | -.068 | -.379 | 1.708 |
II | .233 | .778 | .629 | .146 |
通过得分函数,将集群培育当年得分定义为F0,将培育后一年定义为F1,后两年定义为F2,后三年定义为F3,培育前一年为F-1,前两年为F-2,前三年为F-3。以差分形式表示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前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逐年变动,对差分的均值、中位数、正值比率进行检验,其中正值比率的含义为差分结果为正的样本占总样本的比重。
差分指标 | F-2-F-3 | F-1-F-2 | F0-F-1 | F1-F0 | F2-F1 | F3-F2 |
|---|---|---|---|---|---|---|
均值t检验值 | 0.0170.321 | 0.0652.287 | 0.0481.326 | 0.0893.125*** | 0.1024.217*** | 0.0120.598 |
中位数正值比率Z检验值 | -0.0110.480.87 | -0.0020.511.354 | 0.0020.520.678 | 0.0520.634.123*** | 0.0760.685.341*** | 0.0080.530.712 |
其中:***表示在1%水平上显著,**表示5%水平上显著,*表示10%水平上显著,下同
从正值比率的表现可以看出,特色产业集群的总体赋能效应在培育当年没有显著变化,一年后开始显著提升,两年后达到峰值,正值比率均高于60%,三年后略有回落但仍保持正向赋能。本文认为其是一种“梯度提升、峰值回落”的趋势,可以推断特色产业集群总体上能够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但赋能效应的持续性需要进一步强化。
2. 对比样本指标检验
进一步的,为了说明“梯度提升、峰值回落”不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普遍表现,而是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样本的独立特征,本文作如下对比研究,判断是否因为区域经济波动和县域经济整体发展,从而导致了上述样本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
为此,本文收集了我国中部地区未培育特色产业集群的52个县域做了对比研究,与集群样本分析一样,整理了其从2017年到2024年的四个原始经济发展指标,并做了因子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未培育集群的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年度间呈现“平稳波动”,结果如下:
差分指标 | 18-17 | 19-18 | 20-19 | 21-20 | 22-21 | 23-22 | 24-23 |
|---|---|---|---|---|---|---|---|
均值检验值 | -0.031-1.61* | 0.0241.215 | 0.0180.987 | 0.0261.324 | 0.0211.198 | 0.0191.076 | 0.0231.205 |
中位数正值比Z检验值 | -0.0040.46-0.925 | 0.0030.510.587 | 0.0020.490.321 | 0.0040.520.612 | 0.0030.500.478 | 0.0020.480.395 | 0.0030.510.564 |
通过以上正值比例的分析,可以看出与集群样本县域经济发展的“梯度提升、峰值回落”相比,未培育集群的县域经济年度间发展呈“平稳波动”,即与区域经济波动周期相关,但波动幅度较小、无明显提升趋势。由此可以说明样本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区别于未培育集群县域的普遍发展情况。区域经济系统性波动导致“平稳波动”,而不会引起“梯度提升”现象,样本县域经济的时间序列增长与其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行为存在相当强的关联性。
3. 剔除区域经济波动后的指标检验
为了排除系统性的区域经济波动,增强实证结果的有效性,本文将我国中部地区所有县域的四个经济发展指标标准化后做因子分析,得出综合得分函数,并以此得分函数计算集群样本县域该年的经济发展得分,这种方法作用在于,集群样本县域得分以当年中部地区县域均值水平为基础计算出来,不仅各个得分之间具备可比性,同时也排除了区域经济波动的影响。通过这种方法进一步分析特色产业集群的赋能成效变化情况。
其中各年的综合得分函数矩阵为:
年份 | Y1 | Y2 | Y3 | Y4 |
|---|---|---|---|---|
F2016 | 0.648 | 0.225 | 0.083 | 0.034 |
F2017 | 0.729 | 0.205 | 0.046 | 0.019 |
F2018 | 0.768 | 0.659 | 0.045 | 0.023 |
F2019 | 0.791 | 0.136 | 0.042 | 0.031 |
F2020 | 0.659 | 0.191 | 0.122 | 0.028 |
F2021 | 0.503 | 0.245 | 0.212 | 0.042 |
F2022 | 0.506 | 0.242 | 0.211 | 0.041 |
F2023 | 0.468 | 0.262 | 0.199 | 0.071 |
F2024 | 0.438 | 0.292 | 0.188 | 0.082 |
以上Y1、Y2、Y3、Y4分别为该年通过因子分析做出来的主成份得分,将本文收集的集群样本县域数据按上述年份归类,先用该年中部地区县域因子分析的得分矩阵运算主成分得分,然后将主成分得分带入上述公式,从而计算出综合得分。
这样计算的优点在于:排除区域经济波动带给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每个得分均是与当年中部地区县域均值水平进行了标准化处理;这些得分计算虽不在同组内,但是都以各年中部地区县域平均水平为参照系,得出县域经济发展真实水平指标,组别之间具有可比性。为了与上文的综合得分相区别,本文将该排除年度间经济波动,与当年中部地区县域水平进行标准化处理过后的得分,称为标准综合得分。经统计,标准综合得分的均值为-0.01287,中位数为0.006542,标准差为0.70326,说明排除区域经济波动后的样本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与中部地区县域平均水平较为接近,也说明了标准综合得分的可信度。本文进一步将标准综合得分处理为服从(0,1)的标准正态分布值,以下简称为标准得分。用标准得分来分析特色产业集群的赋能成效,结果为:
差分指标 | F-2-F-3 | F-1-F-2 | F0-F-1 | F1-F0 | F2-F1 | F3-F2 |
|---|---|---|---|---|---|---|
均值T检验值 | -0.091-1.472 | 0.01680.369 | -0.0597-0.508 | 0.08123.015*** | 0.09874.103*** | 0.01320.602 |
中位数正值比率Z检验值 | -0.01010.431.687* | 0.07680.451.365 | -0.1260.480.469 | 0.08310.644.098*** | 0.07930.675.289*** | -0.02070.510.238 |
排除区域经济波动后的标准得分显示,特色产业集群的赋能效应呈现明显的正向提升趋势,培育一年后和两年后的均值、中位数及正值比率均具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正值比均高于60%。所有指标中,培育前的一个中位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培育后一年和两年的指标均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排除区域经济波动后,特色产业集群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正向赋能效应依然显著,进一步验证了集群培育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关联性。
在时间序列分析结论中,从绝对指标来看,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当年对县域经济的赋能效应没有显著变化,但是从培育一年后开始,赋能成效显著提升,两年后达到峰值,三年后略有回落;从相对指标来看,排除区域经济系统性因素后,赋能效应依然显著正向,明确了特色产业集群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推动作用。相对指标衡量的赋能成效差异,在下面的时间截面对比研究中进一步说明。
(二)赋能成效时间截面对比研究
本小节以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当年的县域经济发展得分F0,和培育前一年的得分F-1为基准,将培育后几年的得分F1、F2、F3与其分别进行对比,从时间截面上对集群赋能成效进行考察。如果集群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则F1-F0、F2-F0、F3-F0及F0-F-1、F1-F-1、F2-F-1、F3-F-1统计上应表现为正值,且具有显著性;如果赋能效应不明显,则指标无显著差异。
得分类型 | F1-F0 | F2-F0 | F3-F0 | F0-F-1 | F1-F-1 | F2-F-1 | F3-F-1 |
|---|---|---|---|---|---|---|---|
综合得分 | 0.089*** | 0.191*** | 0.203*** | 0.048 | 0.137*** | 0.239*** | 0.251*** |
标准得分 | 0.081*** | 0.180*** | 0.193*** | 0.017 | 0.098*** | 0.197*** | 0.210*** |
从上表均值分析来看,综合得分和标准得分均显示,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当年对县域经济的赋能效应没有显著变化,而培育后一年、两年、三年的赋能成效均显著正向,且呈现逐步提升趋势;排除系统性因素的相对指标(标准得分)与绝对指标(综合得分)的变化趋势一致,进一步验证了集群的正向赋能作用。
得分类型 | F1-F0 | F2-F0 | F3-F0 | F0-F-1 | F1-F-1 | F2-F-1 | F3-F-1 |
|---|---|---|---|---|---|---|---|
综合得分 | 0.052*** | 0.076*** | 0.084*** | 0.002 | 0.054*** | 0.078*** | 0.086*** |
标准得分 | 0.083*** | 0.079*** | 0.058** | -0.0116 | 0.071*** | 0.067*** | 0.046** |
由于参数检验的局限性,非参数检验的方法越来越普遍,以上中位数使用了Wilcoxon检验方法。结果表明,绝大部分数据具有显著性,且正向提升幅度高于均值检验。综合得分和标准得分差分的中位数值均为正,反映了特色产业集群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持续赋能效应。
从标准得分走势来看,集群培育后与培育当年、前一年差分的中位数均为正,同时所有显著指标均呈正向,表明从时间截面角度来看,排除区域经济波动的集群赋能效应依然呈显著正向提升趋势,进一步明确了上节中的结论。
得分类型 | F1-F0 | F2-F0 | F3-F0 | F0-F-1 | F1-F-1 | F2-F-1 | F3-F-1 |
|---|---|---|---|---|---|---|---|
综合得分 | 0.63*** | 0.68*** | 0.69*** | 0.52 | 0.65*** | 0.70*** | 0.71*** |
标准得分 | 0.64*** | 0.67*** | 0.65*** | 0.49 | 0.63*** | 0.66*** | 0.64*** |
从正值比率来看,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培育当期和前一期来说,增长的样本占比均较高,绝大多数综合得分和标准得分差分的正值比率都高于60%,处于持续提升状态;标准得分差分的正值比均在60%以上,并且非参数检验中所有指标均具有显著性,进一步说明时间序列中关于排除系统性因素后的集群赋能效果,即特色产业集群能够持续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且赋能效能逐步提升。
四、检验结果及启示
总体上,从时间截面数据、时间序列数据对特色产业集群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效进行检验,结果为:1)特色产业集群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整体呈正向赋能效应,排除区域经济周期因素的业绩指标依然显示,赋能成效显著提升,特色产业集群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2)集群培育当年赋能效应不明显,培育2-3年后赋能成效逐步凸显,说明特色产业集群的赋能作用具有滞后性,其集聚效应、协同效应的释放需要一定的培育周期,同时,F3-F-1和F3-F0指标持续正向,表明赋能效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3)特色产业集群通过集聚生产要素、完善产业链条,推动县域产业升级和就业增收,产生显著的集聚协同效应,然而由于部分县域集群存在同质化竞争、创新能力不足、产业链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赋能效能的进一步提升。4)本文是从县域整体经济发展角度出发得出的集群正向赋能结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特色产业集群,其赋能强度和作用路径存在差异,资源驱动型集群的赋能效应低于创新驱动型集群,规模化集群的赋能效应优于小型集群,这一结论与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成果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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