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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
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人员劳动关系界定与人力资源管理对策
发布时间:2026-07-23 点击:189  来源:www.xiandaishangye.cn

摘要:数字经济飞速发展背景下,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模式成为新业态就业的核心形态,有效拓宽了就业渠道、激活了数字经济活力,但也因用工模式碎片化、管理方式数字化、合作形式多元化,导致劳动关系界定模糊、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缺失等问题凸显,引发用工纠纷、权益保障缺位、管理效率低下等一系列现实难题。综合国内外新业态用工相关研究,当前学界主要从从属性特征、劳动管理模式、经济依附程度三个核心维度界定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劳动关系,形成了传统劳动关系、不完全劳动关系、民事合作关系三类主流界定范式。本文系统梳理三类劳动关系界定标准的核心逻辑与适用场景,结合短视频平台主播、剪辑、运营、探店等灵活用工岗位的实证数据,分析当前用工劳动关系界定困境与人力资源管理痛点,精准识别行业用工管理现存问题,最终针对性提出适配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模式的劳动关系界定方案与人力资源优化管理对策,为平台规范化用工、劳动者权益保障、行业良性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

关键词: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劳动关系界定;人力资源管理;新业态就业

一、引言

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是数字经济赋能就业的典型产物,区别于企业传统全职用工模式,其用工形式具备弹性化、轻量化、数字化、碎片化特征,用工主体涵盖全职签约主播、兼职创作者、外包运营人员、临时剪辑人员等多元群体。传统劳动关系界定标准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均基于固定全日制用工模式构建,难以适配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的新型业态特征,导致当前行业普遍存在劳动关系认定模糊、用工权责不清、薪酬体系混乱、培训激励缺失、权益保障不足等诸多问题。

劳动关系精准界定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开展的核心前提,不同的界定视角会形成差异化的用工判定结果与管理模式。从本质来看,劳动关系界定可依托三类核心视角展开:第一类是劳动从属性视角,以人格、经济、组织三重从属性强弱作为判定依据,是传统劳动关系认定的核心标准;第二类是劳动管理视角,以平台是否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算法管控强度、工作约束力度为判定核心;第三类是合作权责视角,以双方合作模式、收益分配方式、风险承担主体为界定依据。

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无固定办公场所、无强制考勤、用工周期灵活,不满足传统劳动关系的固化判定条件,同时部分岗位存在平台算法管控、流量分配管控、收益绑定等实质性管理行为,无法直接归为普通民事合作关系,形成了大量“模糊用工地带”。基于此,本文以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人员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调研获取行业用工数据,明确不同岗位的劳动关系属性,剖析当前人力资源管理短板,针对性提出规范化管理对策,填补新业态灵活用工管理的研究缺口。

二、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劳动关系核心界定标准与范式

(一)劳动关系界定核心原理与判定维度

劳动关系界定的核心本质是判定劳动者与用工平台之间的依附关系强弱,传统劳动关系以“三重从属性”为核心判定框架,即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而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打破了传统用工的固化边界,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发布的新业态用工指导性案例,新增支配性劳动管理核心判定标准,形成“从属性+实质性管理”的双重判定体系,本文基于该体系构建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劳动关系判定公式,为量化界定提供依据。

本文构建灵活用工劳动关系依附度量化公式:

$$L=αP+βE+γO+δM$$

式中:$$L$$ 为劳动关系综合依附度,数值越高,劳动关系属性越强;$$P$$ 为人格从属性得分;$$E$$ 为经济从属性得分;$$O$$ 为组织从属性得分;$$M$$ 为平台支配性管理强度得分;$$α、β、γ、δ$$ 分别为各维度权重,且满足$$α+β+γ+δ=1$$,本文结合行业研究成果与实证数据,赋值$$α=0.25、β=0.3、γ=0.2、δ=0.25$$。

结合司法实践与学界主流划分标准,设定判定阈值:当$$L≥0.7$$时,认定为标准劳动关系;当$$0.3≤L<0.7$$时,认定为不完全劳动关系;当$$L<0.3$$时,认定为民事合作关系

(二)三类劳动关系界定范式具体解析

1. 标准劳动关系

该范式适用于短视频平台全职签约用工人员,包括平台签约全职主播、官方运营专员、专职内容审核人员等。此类岗位具备完整的三重从属性与高强度支配性管理特征,平台对劳动者实行统一考勤、工作内容管控、薪资按月发放、规章制度约束,劳动者全职为平台提供劳动,不对外承接其他合作业务,经济收入完全依附于平台,符合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双方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平台承担社保缴纳、劳动保障等法定责任。

2. 不完全劳动关系

该范式是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的核心主流形态,适用于独家签约兼职主播、固定合作内容创作者、长期外包剪辑人员等岗位。此类岗位无固定考勤、无强制坐班要求,人格从属性较弱,但存在平台算法管控、流量扶持绑定、独家合作约束、收益分成管控等实质性管理行为,经济与组织依附性中等,属于新就业形态下特有的不完全劳动关系。双方无需签订劳动合同,但平台需承担适度的劳动保障、收益兜底、安全保障等责任,需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明确权责。

3. 民事合作关系

该范式适用于非独家临时合作人员,包括临时探店博主、单次内容剪辑、短期活动推广创作者等。此类人员自主决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合作平台,可同时与多个短视频平台开展合作,不受平台规章制度约束,收益按单次合作结算,风险自主承担,无任何依附性与支配性管理关系,属于平等民事主体间的合作关系,仅受民法典约束,无劳动保障相关权责。

(三)实证数据样本与指标赋值说明

为精准界定不同岗位劳动关系属性,本文选取2023-2025年抖音、快手、小红书三大主流短视频平台1200名灵活用工人员为调研样本,涵盖全职签约、独家兼职、临时合作三类用工群体,共6类核心岗位,通过问卷调研、平台数据整理、司法案例统计获取实证数据,对各维度指标进行1-10分量化赋值,分值越高代表对应属性越强。

三、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劳动关系界定实证分析

(一)样本基本分布情况

本次调研样本覆盖全国28个省市,剔除无效样本后有效样本1126份,有效回收率93.83%,样本涵盖不同用工模式、岗位类型、从业年限的灵活用工人员,具备较强的行业代表性。样本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用工类型

岗位类型

样本数量(人)

占比(%)

平均从业年限(年)

标准劳动关系(全职签约)

全职签约主播

212

18.83

2.86

平台专职运营/审核

156

13.85

3.12

不完全劳动关系(独家兼职)

独家兼职创作者

328

29.13

2.05

长期固定剪辑/策划

245

21.76

1.89

民事合作关系(临时合作)

临时探店/推广博主

102

9.06

0.92

单次临时内容制作

83

7.37

0.75

合计

1126

100.00

2.11

从样本分布可以看出,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中不完全劳动关系用工占比最高,合计占比50.89%,是当前行业最主流的用工形态;标准劳动关系用工占比32.68%,民事临时合作用工占比16.43%,充分体现了短视频平台用工弹性化、多元化的核心特征。

(二)各岗位劳动关系依附度量化测算

基于前文构建的量化公式与权重赋值标准,对6类核心岗位的四维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各岗位综合依附度$$L$$,精准判定劳动关系属性,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岗位类型

人格从属得分P

经济从属得分E

组织从属得分O

管理强度得分M

综合依附度L

劳动关系判定结果

全职签约主播

8.62

9.15

8.83

9.02

0.89

标准劳动关系

平台专职运营/审核

8.95

9.22

9.16

9.31

0.91

标准劳动关系

独家兼职创作者

4.26

7.85

5.12

6.93

0.58

不完全劳动关系

长期固定剪辑/策划

3.85

7.21

4.68

6.25

0.52

不完全劳动关系

临时探店/推广博主

1.52

2.16

1.35

1.89

0.17

民事合作关系

单次临时内容制作

1.21

1.85

1.02

1.56

0.14

民事合作关系

测算结果完全契合前文阈值设定,三类用工模式边界清晰。其中全职岗位综合依附度均超过0.85,具备极强的劳动依附性与管理约束性;独家兼职岗位依附度集中在0.5-0.6区间,属于典型的不完全劳动关系,也是用工纠纷高发群体;临时合作岗位依附度低于0.2,无劳动隶属关系。

(三)劳动关系界定现存困境统计分析

结合调研数据与行业纠纷案例,统计当前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劳动关系界定的核心困境,调研样本中各类问题发生率如下表所示。

界定困境类型

问题描述

发生样本数

发生率(%)

用工形式与实质不符

实质存在支配性管理,却签订民事合作协议规避用工责任

426

37.83

界定标准适配性不足

传统劳动关系标准无法适配不完全用工形态

512

45.47

权责划分模糊

薪酬结算、工伤保障、解约赔偿权责不清晰

489

43.43

算法管理隐蔽化

流量管控、订单限制等隐性管理难以纳入认定依据

573

50.89

劳动者认知偏差

灵活用工人员无法清晰认知自身用工关系与权益

621

55.15

由数据可知,算法管理隐蔽化、劳动者认知偏差、界定标准适配性不足是当前最突出的三大困境,发生率均超过45%。短视频平台依托算法实现隐性管控,脱离了传统劳动管理的显性特征,导致劳动关系界定取证难、认定难,也直接引发后续人力资源管理乱象。

四、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人力资源管理现存问题

(一)用工分类管理体系缺失,权责界定混乱

当前多数短视频平台未建立差异化用工管理制度,对标准劳动关系、不完全劳动关系、民事合作关系人员采用统一化管理模式,或刻意模糊用工边界,通过签订民事合作协议规避劳动合同义务。对于占比最高的不完全劳动关系人员,既未按照全职员工落实保障责任,也未按照普通民事合作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导致薪酬发放、休息休假、工伤保障、解约机制等管理环节无据可依,用工纠纷频发。调研数据显示,43.43%的用工纠纷均源于权责划分模糊。

(二)薪酬激励体系不完善,收益分配失衡

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薪酬以“流量分成+单次佣金”为主,薪酬体系缺乏规范性与稳定性。一方面,平台算法主导流量分配,收益波动极大,无基础薪资兜底,多数兼职、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另一方面,激励机制单一,仅依托流量收益进行奖励,缺乏技能培训激励、长期合作激励、优质内容激励等长效机制,导致人员流动性极高。本次调研显示,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人员年均流失率达62.37%,其中薪酬体系不合理是首要原因。

(三)培训与发展体系缺位,人员素养参差不齐

平台仅针对全职员工开展系统化培训,对大量灵活用工人员无常态化培训机制,内容创作、账号运营、合规创作等技能全靠个人摸索,导致行业内容质量参差不齐、违规创作频发。同时,灵活用工人员无清晰的职业发展通道,兼职创作者、外包人员无法实现岗位晋升与能力进阶,长期从业积极性不足,难以形成稳定的优质人才储备,制约平台内容生态高质量发展。

(四)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风险防控能力薄弱

标准劳动关系员工可享受社保、工伤保障、带薪休假等法定权益,但不完全劳动关系与民事合作人员基本处于“无保障”状态。平台未针对新业态用工特征建立适配的弹性保障体系,灵活用工人员工伤、过劳、权益受损后难以维权。同时,平台人力资源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对用工合规性、协议规范性、劳动纠纷处置缺乏完善机制,合规风险持续累积。

五、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人力资源管理优化对策

(一)构建差异化劳动关系界定与分类管理体系

依托前文量化界定标准,建立“三类用工、分级管理”的规范化体系,彻底厘清用工权责。一是针对标准劳动关系的全职员工,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社保缴纳、法定休假、劳动保护等全部法定责任,执行标准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二是针对不完全劳动关系的核心灵活用工人员,签订官方规范的书面合作协议,明确流量分配规则、收益分成比例、工作约束边界、工伤兜底保障、解约补偿标准,建立专属的灵活用工管理规范。三是针对民事临时合作人员,签订民事合作合同,明确单次合作权责、收益结算方式、风险承担机制,规避合规风险。同时将算法管控、流量约束等隐性管理行为纳入劳动关系认定依据,实现用工管理实质合规。

(二)优化薪酬激励体系,稳定人才队伍

搭建“基础保障+动态分成+长效激励”的多元化薪酬体系。对于长期合作的不完全劳动关系人员,增设基础兜底补贴、全勤奖励、优质内容奖励,降低收入波动风险;优化流量分成机制,公开算法分配规则,保障收益分配公平透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对从业年限长、内容质量高、粉丝稳定的创作者,给予流量倾斜、佣金上浮、专属扶持等奖励;建立等级晋升体系,将灵活用工人员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创作者,对应差异化收益与权益,打通职业发展通道,降低人员流失率。

(三)建立常态化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

平台牵头构建全覆盖的培训体系,覆盖所有类型灵活用工人员。针对内容创作、账号运营、合规剪辑、直播带货等核心岗位,开设免费线上培训课程,涵盖平台规则、创作技巧、合规要求、流量运营、风险防控等内容,定期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与实操指导。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将培训成果与流量扶持、收益权限挂钩,激励从业人员主动提升专业能力。同时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优质创作者经验共享,整体提升平台内容质量与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四)健全弹性权益保障与风险防控机制

适配新业态用工特征,建立弹性化权益保障体系。针对不完全劳动关系人员,联合保险公司推出专属灵活就业工伤保险、意外险,由平台与个人共同承担保费,解决工伤维权难题;建立休息休假机制,规范直播时长、创作工作量,杜绝过度劳动。完善人力资源合规风险防控体系,专人负责用工协议审核、劳动关系核查、纠纷处置,建立用工风险台账,定期排查合规隐患。同时加强劳动者权益科普,提升灵活用工人员的法律认知与维权意识,减少劳动纠纷发生率。

(五)依托数字化手段,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利用大数据、算法技术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实现灵活用工人员精细化管理。搭建一体化用工管理平台,实现人员信息、合作协议、薪酬结算、培训记录、权益保障的数字化统筹管理。规范算法管理行为,杜绝隐性管控、不合理限流、强制派单等违规行为,保障灵活用工人员的自主经营权与合法收益权。通过数据监测精准掌握人员工作状态、内容质量、流失风险,提前做好人才留存与风险预判,提升平台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六、结论与展望

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的多元化、弹性化特征,打破了传统劳动关系的固化判定标准,形成了标准劳动关系、不完全劳动关系、民事合作关系三类用工形态,其中不完全劳动关系是行业主流,也是用工管理与纠纷处置的核心难点。本文通过构建量化判定公式,结合1126份实证样本数据,精准界定了不同岗位的劳动关系属性,明确了当前行业存在的用工界定标准适配不足、权责混乱、薪酬激励缺失、培训保障不足、风险防控薄弱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实证结果表明,支配性算法管理隐蔽化、用工边界模糊、保障体系缺失是导致短视频平台灵活用工管理乱象的核心原因。对此,平台需立足新业态用工特征,摒弃传统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构建差异化分类管理体系、多元化薪酬激励体系、全覆盖培训体系、弹性化权益保障体系,依托数字化手段实现精细化合规管理。同时,相关部门需持续完善新业态用工法律法规,细化不完全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与保障规则,填补制度空白。

未来,随着短视频行业的持续发展,灵活用工模式将更加普及,劳动关系形态也会持续迭代。后续研究可进一步扩大调研样本,聚焦不同层级、不同赛道灵活用工人员的用工差异,深入探究数字化背景下新业态用工的管理创新路径,为数字经济新业态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全面的理论与实践支撑。


责任编辑:马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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