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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经济
浅谈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战略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资产构成企业新的竞争力的主要来源。然而,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很多企业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遇到越来越多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在这充满巨大竞争的全球化、市场化经济的背景下,要求我国企业遵循国际市场规则,在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同时,加强自主研发能力,拥有自己的科研成果。

关键字:中国企业、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战略

 

一、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的现状

1.       从我国企业所处外部环境看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历程是伴随着艰辛和困苦的,改革开放以来,从处处限制到给予肯定再到政策上的支持,经历了20多年的艰难发展,然而现今的有关民营企业的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方面,依然需要完善和健全。在知识产权方面,随着世贸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的通过,意味着我国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国也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的标准处理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然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还达不到国际的高标准,与国际协议条款之间依然存在着衔接上的问题,而由于民营企业大量集中于低门槛的消费品生产领域,在国内外都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使得国外企业借世贸组织的规则,对国内企业发动了防不胜防的攻击。

知识产权指的是一种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据了解,在我国企业的专利权的申请问题上,重技术轻专利,重成果轻申请是普遍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专利申请费、维持费以及年费过高,这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2.       从我国企业自身条件看

在外部条件上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相对于外部原因,企业自身的内在问题,是值得我国企业仔细思考的。

我国大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非常薄弱。发展的20多年,我国企业的技术积累和开发能力较薄弱,普遍通过仿制国外的产品打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就一直不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许多企业的成功大多归功于当时我国市场发育程度低,依靠低成本占领市场,而仿制就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这一现象必然引起外国企业的注意。由此,中国就成为了世界的加工厂。

随着我国有一定数量的民营企业正朝着大中型企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对于一个现代企业是至关重要的,它能够增强企业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企业在多变的国际市场上和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         应对国际挑战的知识产权策略

1.      增强知识产权许可谈判能力

    我国属于技术需求国,后起的产品生产国,这意味着必然要寻求大量的知识产权许可。和世界大企业相比,中国的企业几乎都是中小企业,拥有的专利数量非常少,很难与外国的大企业抗衡。

政府应该帮助行业增强知识产权谈判能力。既包括事前获得许可谈判,也包括纠纷发生后的和解谈判。事实上,目前很多专利权人已经联合进行专利联营,发挥集体协调行动的优势。比如DVD3C联盟、6C联盟对于DVD技术的专利许可。同时,由于技术制式的成熟,产品市场容易出现恶性竞争,DVD价格的迅速下挫就是例证。行业协会可以帮助形成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避免国内企业的恶性竞争。此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纠纷常不局限于某一家企业,比如根据美国关税法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可以发布一般性排除令,禁止所有相关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不限于被诉的企业。此种情况下,行业集体应对就更为重要。

2.      设立专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可以分为专利战略、商标战略、商业秘密战略等,而每一种战略的制定与实施都需要各方面的人员组合,是通过对企业的经济实力、技术竞争、经营状况等多方面综合分析才能确立的,因此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应同时包括专业人员、技术研究人员、法律事务人员、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等。以制定企业专利战略为例,战略目标的确定首先要分析企业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在同行中所处的地位、竞争市场的格局和发展动态,这需要市场分析人员和企业经营人员的参与;专利战略制定中还要对相关的专利情报进行分析利用,了解相关技术的现今发展水平,今后的发展空间以及有关专利技术受保护的范围等等,这要有相关专业人员与技术研究人员的参与;而在专利产品或技术应选择何种方式加以保护才能保证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上,又需要法律及经营人员等多方面的配合。

  我国民营企业可以借鉴日、美企业知识产权机构建立的成功经验,以日本东芝公司为例,东芝公司的知识产权本部下设7个业务部门:策划部、技术法务部、软件保护部、专利第一部、专利申请部、设计商标部和专利信息中心,这种知识产权的部门结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也可以看出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同企业的经营战略、发展战略是分不开的,在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时应考虑得更全面,才能使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      完善市场竞争制度

    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是长久繁荣的关键。但是,对于目前的中国,防止权利滥用更是当务之急。我国目前缺乏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许可中的托拉斯行为,欠缺有效规制。此外,我国规范权利行使,禁止权利滥用的法律规范零散,效力等级各异,仍需要完善。上述制度的缺陷,也常使我国企业在谈判中处于劣势。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建设好良好的标准体系和竞争规制制度,具有提高国家整体创新能力的关键作用,是国家创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国政府在《在经济全球化下竞争——创新面临的挑战》报告中,将标准作为国家的创新财富,而把政府规制市场的政策作为国家促进创新的重要政策措施。

4.      加强自身技术创新能力   

    在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中,专利战略以其具有的技术性特点在企业的经营发展中有着独到的功能和作用,也显示出技术创新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紧密关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技术的竞争,而技术创新又与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标等知识产权联系紧密,成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内在源泉。在我国,民营企业的科技研发活动基本上都是应用开发性的,基础性研究极少,而且,除小部分民营高科技企业外,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受企业规模、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等因素制约,技术创新的重点是放在科研成果的应用和商业开发上。这些科研成果主要是来自企业外部,因此,企业的创新活动大多与外部的合作与联合紧密结合在一起。主要合作对象是一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企业和科技类信息、咨询研究机构。然而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现在,企业应拥有自主的专利技术,这要求企业必须注重自身创新能力的增强,创新以专利和专有技术为基础。成功的技术创新往往会获得自己的专利产品和专有技术。对于我国的民营企业在目前创新能力受限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实施专利包围工作,对短期内无法拥有核心专利的技术,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出一批围绕原核心专利的应用技术专利、组合专利、外围专利。在形成对原核心专利的包围网后,可通过交叉许可,取得发展的空间。对行业中重大关键技术,应鼓励行业内企业进行联合开发,联合招标,形成合力。

  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创造的新产品、新工艺、产品外观设计、各种设计图、计算机软件、管理诀窍、经营策略、商标以及所拥有的经营信息都是企业员工和管理者创造的智力成果,因此,在创新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到相关商业秘密的问题,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完善雇佣劳动合同的方式,解决在人才流动中可能出现的技术、机密的泄漏,做到能及时挽救及时弥补及时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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