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现代商业》杂志社-官方网站在线投稿平台
 财会研究
基于“营改增”的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探讨
发布时间:2022-07-27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摘要:营改增在全国广泛推行后,涉及面广,对我国经济市场影响大。为了应对营改增给我国企业管理者和财务工作者带来的新挑战,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营改增给我国企业会计带来的变化和影响,特别是对企业会计处理提出的新要求,以实现企业税制的顺利转换和节税降费的良好经济效益。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后企业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和核算方法,并提出了一些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增值税;会计处理
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2016年5月1日,全行业实现“营改增”,标志着“营改增”攻坚战已经打响,中国全面告别营业税。“营改增”对于原本执行营业税政策的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对于增值税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增值税在消除重复征税和促进专业化方面具有优势。企业需要充分认识中国“增值税改革”对中国企业转型升级的意义。
一、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
1.我国企业原涉及缴纳营业税,即“营改增”前,企业在核算时,通常在一级科目“应交税费”下设置“应交营业税”,计算企业经营过程中应缴纳的营业税,企业的纳税人地位没有区别。“增值税改革”后,企业不再需要计算营业税,取而代之的是增值税。企业的身份也根据增值税纳税人的认定制度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于这一变化,相关部门也制定了增值税核算办法。根据该办法,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科目设置是在应交税费一级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和待抵扣进项税额四个二级科目,计算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应交增值税。其中,在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下,还需设置进项税、已交税、减免税、未交增值税转出、增值税增减销项税等借方级三级科目明细(可选);贷方三级科目“销项税”、“进项税转出”、“转出多缴增值税”、“销项税增减(可选)”为明细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科目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设置,但不设栏目。
2.“营改增”后,企业的涉税核算对象和税收监管从相对简单的营业税转变为相对严谨复杂的增值税。在应交税费项目下,核算企业根据税法及其他规定计算的各项应交税费。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末结转的未交增值税。转入多缴的增值税也在此明细科目核算,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应按规定在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应交税费——“增值税抵扣”核算自试点开始当月月初起,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能从应税服务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抵扣金额。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企业根据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当期不予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3.新会计政策正式入市后,发现增值税核算范围比以前更大,新增3个行业因新增值税缴纳方式存在行业差异而出现问题。首先,建筑行业是一个规模大、流动性强的行业,建筑工程不同于其他销售和贸易行业。其流程长,交易金额巨大,地域跨度大,经常出现纳税地点与施工地点不同的情况。为方便纳税人及时履行缴纳增值税的义务,条例中作出了相应规定:相应增加了“预缴增值税”科目,并与现有的已纳税款科目相区分。金融服务纳税划分为增值税业务后,产品转让业务无法准确核算。因此,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家专门设置了新的借贷科目“金融货物转让应交增值税”,产生了新的核算方法。旅游业的纳税方式往往是交易过程中存在的差额,相关的支付业务无法用以前的增值税支付方式进行核算。这些情况都可以细分到一级科目中的应交增值税项下,根据旅游行业的纳税情况增设二级科目的销项税额抵扣,主要用于核算旅游行业的食宿交通产生的销项税额。
4.在以往的会计业务中,会计人员会将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直接计入进项税账户,忽略真实情况。在实际操作中,抵扣税款的证明需要经过国家相关单位的审核,经过审核或比对后,才能将金额计入进项税账户。因此,在操作不当或当期不应抵扣的情况下,国家对二级科目补充了应认证的进项税额,主要是针对单位审核不合格的进项税额,使其在认证后的进项税额下抵扣。
同时,国家针对很多行业的一些问题,比如交通行业,制定了相关政策,保证其顺利实施。比如,针对广大纳税人的需求,设置简易计税科目,纳税时直接按照应纳税额和规定税率计算,取消传统的扣除方式;对于境内境外准备产生的税款,应使用“代扣代缴增值税”进行相关会计业务。比如通过虚拟环境网购海外商品,这个账会直接进入贷方项目核算。
5.在政策的变化下,营业税在税务核算中消失,过去与营业税相关的一些业务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鉴于此,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措施,调整账户结构,方便会计财务报表的编制,使会计行业加快步伐,进入新时代。具体变化如下:原“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本科目包含的消费税等相关税目原属于损益核算业务。税种要细分。上述“待抵扣进项税额”和“待认证进项税额”在细分过程中为借方,最终完成“流入其他流动资产”的整体核算,相关贷方发生额合计计入“其他流动负债”。至于要核销的漏缴税款,要根据缴税时间是否远离核算时间进行具体核算。如果纳税义务发生在一年内或一个公司的发展周期内,该金额将记入“其他流动负债”,不属于这种情况的当期金额将流入“其他非流动负债”。
二、应对策略
1.建立规章制度,熟悉流程,加强培训。
企业在实施增值税时,首先要解决的是抵扣链条和合法票据的获取问题,即从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考虑一个完整的抵扣链条和抵扣凭证的合法性,否则税负必然只升不降。一方面,企业出于合理降低税负和经营成本的考虑,会要求会计人员加强宏观财务管理,甚至要求会计人员加强与内部购销决策和具体高管的联动沟通,以达到合理降低税负和经营成本的目的;另一方面,“营改增”改革也会对企业的具体账务处理和发票管理产生直接影响。将增值税发票管理与业务流程相结合,调整或制定新的内控制度。从宏观财务管理、具体账务处理和发票管理两个方面把握税改的实质。按照增值税的相关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做好“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的学习、培训和熟练应用的准备工作,努力降低“营改增”对企业增值税会计的操作风险。
2.全面掌握,平衡三流。
三流:资金流、发票流、业务流。即商业银行的收付凭证、交易合同、交易发票上的收款人、付款人、金额必须一致。不规范的委托付款现象必须杜绝。
避免投入产出不匹配,规划采购、支付、销售节点;实践中,以该楼盘为例,建议将集中开盘改为分批分步销售,避免集中结算前集中销售。同时,应提前设置建安合同中的开票节点,促使施工方尽快开票,避免在获得较少进项税的情况下,产生大量销项税。
3.重点降低销项税
目前,全国各省市国税局对“买东西当礼物”、“买一送一”等销售方式的增值税处理没有统一规定。为避免不必要的多缴税款,买卖合同中不使用“免费”、“赠与”等字眼。合同中包含的不同税率的应税货物应分别列出,避免混合销售时无法划分各自的收入,导致适用高税率。
4.重点提高进项税
在实践中,以房地产行业为例。(1)合理利用“混合销售”。比如销售和安装业务合并签订合同,混合销售从其主营业务中征税,此时可以获得17%的进项税账单。(2)税改后,甲供材料采购比例可提高到17%的进项税额。
5.调整企业管理结构,促进企业发展战略转变。
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税法导向作用,调整企业结构,促进企业多元化发展,充分利用进项税抵扣优势,拓展经营范围,加快业务转型升级。在资产结构调整方面,企业可以投资经营设备等固定资产,既增加了进项税,减轻了企业税负,又优化了经营资产结构。
三。结束语
中国的“营改增”是大势所趋,是国家降低企业税负的长期计划。但由于历史原因,原营业税各行业涉及的子税目、兼业、混业等复杂业务相互交织,使得企业正确、熟练运用政策仍是一个过程。因此,企业要及时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对,积极分析企业现有的业务特点和关键环节,从人员培训、组织建设、税企沟通等方面做好准备;分析企业自身在抵扣链条上的基本情况、业务特点、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及时与主管税务局沟通,积极实现“营改增”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 杨玉鹏,刘霞.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会计处理[J].业务指南, 2017(04). 
  [2]丁华飞,赖萌超.“营改增”会计处理及其对企业财务影响探讨[J].现代营销,2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