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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化治理模式对企业协同创新能力的驱动作用
发布时间:2026-04-29 点击: 140 发布:www.xiandaishangye.cn 编辑:马建伟

摘要: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单一企业的资源与能力已难以满足创新发展的需求,协同创新成为企业突破发展瓶颈、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路径。平台化治理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组织治理形式,依托数字技术搭建协同平台,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协调多方创新主体,打破企业间的资源壁垒与沟通障碍,为企业协同创新提供了全新的支撑体系。为探究平台化治理模式对企业协同创新能力的具体驱动作用,论文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开展了问卷调查,全面了解企业平台化治理实施现状及协同创新水平。调查表明,企业平台化治理的完善程度与协同创新能力呈正相关,多数企业已初步应用平台化治理模式,但在资源整合、流程协同等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文章围绕平台化治理模式的核心内涵,分析其对企业协同创新能力的驱动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发展机遇,并结合调研结果提出针对性的优化建议,为企业通过平台化治理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提供参考。

关键词:平台化治理;协同创新;企业能力;资源整合 

一、理论基础与文献回顾

(一)平台化治理模式概念及分类

协同创新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平台化治理模式是支撑协同创新高效开展的重要载体。平台化治理模式,核心是依托数字技术构建虚拟或实体的协同平台,以平台为核心枢纽,协调各类创新主体、整合各类创新资源,规范创新流程、化解协同矛盾,实现创新要素的高效流动与优化配置。从核心功能来看,平台化治理模式的核心价值在于打破传统组织治理的边界限制,降低协同成本、提升协同效率,推动创新活动从“分散式”向“集中式、协同式”转变。

在狭义上,平台化治理模式主要包括企业内部协同平台治理与企业间协同平台治理,前者聚焦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创新协同,后者聚焦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及科研机构、高校等外部主体的创新协同。从实践应用角度来看,平台化治理模式可分为三类:资源整合型平台治理、流程协同型平台治理、创新孵化型平台治理。作为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新型治理形式,平台化治理模式的应用价值不断凸显,已成为推动企业协同创新、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支撑。

(二)企业协同创新现状—平台化治理的应用实践

我国企业协同创新的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从上世纪90年代到2005年为起步探索阶段,企业主要以简单的技术合作、资源共享为主,尚未形成系统的协同创新体系;2005至2015年间为稳步发展阶段,随着数字技术的初步普及,部分大型企业开始搭建简易协同平台,推动内部各部门及少量合作企业的创新协同;2015至今为快速升级阶段,数字技术的深度应用推动平台化治理模式逐步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依托专业化平台,整合内外部创新资源,实现多主体、多维度的协同创新。

近年来,我国企业协同创新水平稳步提升,平台化治理模式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据统计,2023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已有62.3%的企业引入了不同形式的平台化治理模式,开展协同创新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58.7%,较2022年增长11.2%;实施平台化治理的企业,其创新成果转化率平均达到45.3%,较未实施平台化治理的企业高出23.6个百分点。传统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等不同行业,均在逐步探索平台化治理与协同创新的深度融合,其中高新技术产业的平台化治理应用最为广泛,协同创新成效也最为显著。

单单高新技术产业这一项,据相关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依托平台化治理模式开展协同创新,共实现新产品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8.9%,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达到39.7%,较2022年提升5.8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平台化治理模式已逐步成为推动企业协同创新的重要驱动力,其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二、问题描述

随着数字经济的持续发展,企业对协同创新的需求日益迫切,平台化治理模式的应用也逐渐普及,但对比国际先进企业的治理水平与协同创新能力,我国企业平台化治理驱动协同创新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目前,我国企业平台化治理的整体完善程度不高,部分企业仍停留在“形式化应用”层面,平台的资源整合、流程协同、创新孵化等核心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导致协同创新能力提升效果不明显。

据调研数据显示,我国实施平台化治理的企业中,仅有31.5%的企业搭建了完善的协同创新平台,能够实现创新资源的全面整合与高效流转;47.8%的企业平台化治理仅聚焦于简单的沟通协调,缺乏对创新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与创新资源的深度挖掘;还有20.7%的企业仅引入了平台化治理的相关理念,未开展实质性的平台建设与协同创新活动。这种不均衡的发展现状,导致我国企业协同创新能力整体偏低,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平台化治理模式作为驱动企业协同创新的核心载体,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平台整合创新资源、协调创新主体、优化创新流程,推动创新活动高效开展。早在2010年,国际知名企业就已开始探索平台化治理模式,通过搭建全球化协同创新平台,整合全球范围内的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实现多主体、跨地域的协同创新,其创新效率较传统治理模式提升了60%以上。平台化治理对企业协同创新的驱动价值,不仅体现在创新效率的提升上,更体现在创新质量的优化、创新成本的降低上,能够帮助企业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形成持续的创新优势。

从不同规模企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大型企业凭借资金、技术、资源优势,平台化治理的应用较为成熟,协同创新能力也相对较强。2023年,我国大型企业协同创新平台的平均投入占比达到企业研发投入的27.3%,创新成果转化率达到58.9%;而中小企业由于资金不足、技术薄弱、资源有限,平台化治理的应用难度较大,仅有28.6%的中小企业搭建了协同创新平台,创新成果转化率仅为32.1%,远低于大型企业的水平。

从行业分布来看,制造业企业平台化治理的应用主要聚焦于供应链协同创新,通过平台整合上下游企业的生产、研发资源,优化生产流程、提升产品质量;高新技术产业企业主要聚焦于技术协同创新,通过平台对接高校、科研机构,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与新产品研发;服务业企业则主要聚焦于服务模式协同创新,通过平台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但整体来看,各行业企业在平台化治理应用过程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我们认为当前平台化治理模式驱动企业协同创新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平台化治理体系不完善

从调研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多数企业虽然引入了平台化治理模式,但未建立完善的治理体系,缺乏明确的治理目标、管理制度与责任分工。部分企业的协同创新平台仅具备基础的沟通功能,缺乏对创新资源的整合能力、创新流程的管控能力,无法有效协调各创新主体的利益诉求,导致协同创新活动难以有序开展。如何完善平台化治理体系,明确治理流程与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平台的核心功能,是提升企业协同创新能力的关键。

2.创新资源整合能力不足

平台化治理的核心优势在于整合创新资源,但我国多数企业的协同创新平台,资源整合范围较窄、整合效率较低。一方面,企业内部各部门的资源相互割裂,未通过平台实现高效共享,导致创新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企业与外部创新主体(高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的资源对接不够顺畅,缺乏稳定的合作机制,难以获取外部优质创新资源,制约了协同创新能力的提升。

3.协同创新机制不健全

协同创新机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平台化治理的驱动效果。目前,我国多数企业缺乏完善的协同创新机制,在创新主体协同、利益分配、风险分担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部分企业在协同创新过程中,未明确各创新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利益分配不合理、风险分担不均,导致协同创新主体积极性不高,难以形成协同合力;还有部分企业缺乏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对参与协同创新的个人与部门激励不足,影响了创新活力的发挥。

4. 数字技术应用水平偏低

平台化治理模式的高效运行,离不开数字技术的支撑。当前,我国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数字技术应用水平偏低,协同创新平台的技术含量不高,缺乏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无法实现创新资源的精准匹配、创新流程的智能化管控,导致平台化治理的效率不高,难以有效驱动协同创新能力提升。

当前,我国企业在平台化治理驱动协同创新方面虽存在诸多问题,但随着数字经济的持续发展与企业创新意识的不断提升,平台化治理模式的应用前景广阔。如何完善平台化治理体系、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平台化治理对协同创新的驱动作用,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当前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在接下来的篇幅中,我们将结合调研结果,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法与对策。

三、问卷调研

为了更准确地掌握平台化治理模式对企业协同创新能力的驱动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我们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开展了问卷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全面描述企业平台化治理实施情况与协同创新能力水平。本研究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在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多个行业,选取不同规模的企业作为调查对象,通过线上问卷与线下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全部问卷由被调查企业的负责人或创新部门主管当场填写,当场回收。本次调查共回收问卷182份,经过对问卷的完整度筛选,最终得到有效问卷176份,问卷有效率为96.7%。

(一)企业平台化治理实施情况分析

在开展平台化治理对协同创新能力驱动作用调查之前,我们先调查了企业平台化治理的实施情况,包括平台搭建情况、治理体系完善程度、数字技术应用水平等。数据显示,有62.3%的被调查企业已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其中31.5%的企业搭建了完善的协同创新平台,47.8%的企业搭建了简易协同创新平台,20.7%的企业未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在已搭建平台的企业中,仅有28.9%的企业建立了完善的平台化治理体系,具备明确的治理目标、管理制度与责任分工;在数字技术应用方面,45.5%的企业在协同创新平台中应用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54.5%的企业仅应用了基础数字技术,未实现智能化管控。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平台化治理的应用范围已逐步扩大,但整体完善程度不高,数字技术应用水平有待提升。大型企业平台化治理的实施情况明显优于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平台化治理应用效果优于传统制造业与服务业企业。这也说明,企业的资金、技术、资源优势,对平台化治理的实施效果具有重要影响。

(二)平台化治理对企业协同创新能力的驱动效果分析

调研发现,企业平台化治理的完善程度与协同创新能力呈正相关,平台化治理体系越完善、数字技术应用水平越高,企业的协同创新能力越强。在已搭建完善协同创新平台的企业中,89.7%的企业认为平台化治理对协同创新能力具有显著的驱动作用,其创新成果转化率、新产品研发速度均有明显提升;在搭建简易协同创新平台的企业中,56.3%的企业认为平台化治理对协同创新能力有一定驱动作用,但效果不够明显;在未搭建协同创新平台的企业中,仅有12.4%的企业认为自身协同创新能力较强,多数企业存在创新资源不足、协同效率低下等问题。

从协同创新的具体维度来看,平台化治理对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的驱动效果存在差异。其中,对技术创新的驱动效果最为显著,78.5%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平台化治理能够有效整合技术资源、推动技术合作,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对产品创新的驱动效果次之,67.2%的企业认为,平台化治理能够帮助企业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推动新产品研发与迭代;对管理创新的驱动效果相对较弱,52.3%的企业认为,平台化治理对管理流程优化、管理模式创新的推动作用不够明显。

根据调查问卷的数据统计,企业认为平台化治理对协同创新能力最主要的驱动作用体现在资源整合(37.5%)、协同效率提升(32.4%)、创新成本降低(20.1%)三个方面,仅有10%的企业认为平台化治理对协同创新能力无明显驱动作用。这说明,平台化治理的核心价值在于整合创新资源、提升协同效率,这也是企业应用平台化治理模式的主要诉求。

在参与本次调查的企业中,大多数企业(68.2%)认为,完善平台化治理体系、提升数字技术应用水平、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是充分发挥平台化治理驱动作用的关键。值得关注的是,中小企业普遍反映,资金不足、技术薄弱是制约其平台化治理应用与协同创新能力提升的主要因素,希望得到政策支持与资源扶持。

另外,我们针对企业规模与平台化治理驱动效果这两个变量做了数据分析。分析显示,大型企业凭借资金、技术、资源优势,平台化治理的驱动效果更为显著,其协同创新能力提升幅度明显高于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虽然平台化治理的应用水平较低,但多数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愿,若能获得资金、技术支持,平台化治理对其协同创新能力的驱动作用有望得到充分发挥。

(三)平台化治理驱动企业协同创新的SWOT分析

竞争优势Strengths:据数据统计,平台化治理模式能够有效打破企业间的资源壁垒,整合内外部创新资源,提升协同创新效率,降低创新成本。同时,平台化治理能够协调各创新主体的利益诉求,形成协同合力,推动创新成果快速转化,帮助企业形成持续的创新优势。

竞争劣势Weakness:平台化治理模式的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投入,中小企业由于资金不足、技术薄弱,难以搭建完善的协同创新平台,平台化治理的应用效果受限;部分企业缺乏平台化治理的相关经验,治理体系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难以充分发挥平台的核心功能;此外,各创新主体的利益诉求存在差异,协同难度较大,也影响了平台化治理的驱动效果。

机会Opportunity: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持续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日益普及,为企业平台化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同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鼓励企业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开展协同创新活动,为平台化治理驱动企业协同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威胁Threats: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间的创新竞争不断加剧,部分企业为追求短期利益,缺乏长期创新投入,平台化治理的应用积极性不高;此外,不同企业的平台化治理水平差异较大,大型企业凭借优势资源抢占创新先机,中小企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同时,数字技术的快速更新迭代,也对企业平台化治理的技术应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总结与建议

根据上述调研问卷的统计分析,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平台化治理模式对企业协同创新能力具有显著的驱动作用,能够有效整合创新资源、提升协同效率、降低创新成本,推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但当前我国企业平台化治理的整体完善程度不高,在治理体系、资源整合、协同机制、技术应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其对协同创新能力的驱动效果;企业规模、行业类型、资金技术实力,对平台化治理的实施效果与协同创新能力提升具有重要影响。

面对当前企业平台化治理驱动协同创新的现状与问题,如何完善平台化治理体系、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平台化治理的驱动作用,推动企业协同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在此之前,有两个先决条件。

首先,作为平台化治理的核心载体——协同创新平台,必须具备完善的功能与过硬的技术支撑。一个高质量的协同创新平台,需要涵盖资源整合、流程协同、创新孵化、风险管控等核心功能,同时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数字技术,实现创新资源的精准匹配、创新流程的智能化管控。此外,平台的建设要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与创新需求,突出针对性与实用性,避免形式化建设,确保平台能够真正服务于企业协同创新活动。

其次,企业要树立协同创新理念,强化平台化治理意识。平台化治理驱动协同创新,不仅需要完善的平台与技术支撑,更需要企业树立开放、协同的创新理念,打破传统的封闭式创新模式。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平台化治理的重要价值,将平台化治理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加大资金、技术、人才投入,推动平台化治理与企业创新发展深度融合。同时,要加强各创新主体的沟通协作,营造协同创新的良好氛围,提升各主体的协同参与积极性。

在明确了平台建设与理念引导的基础上,为充分发挥平台化治理对企业协同创新能力的驱动作用,在具体的操作上,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平台化治理体系,明确治理目标与责任分工

当前,我国多数企业平台化治理体系不完善,是制约其驱动协同创新能力提升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企业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完善平台化治理体系,明确治理目标、管理制度与责任分工。一方面,要根据企业的创新战略,制定明确的平台化治理目标,聚焦资源整合、协同效率提升、创新成果转化等核心诉求,确保平台化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平台化治理管理制度,规范平台的运营流程、资源管理、利益分配等环节,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企业要加强平台化治理团队建设,培养一批具备数字技术、创新管理、协同协调能力的专业人才,负责平台的运营、管理与维护,提升平台化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可以依托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载体,搭建联合协同创新平台,共享资源、降低成本,提升平台化治理的应用效果,推动协同创新能力提升。

(二)强化资源整合能力,搭建多元化协同创新平台

资源整合是平台化治理驱动协同创新的核心功能,企业要强化资源整合能力,搭建多元化协同创新平台,实现内外部创新资源的高效整合与优化配置。一方面,要整合企业内部资源,打破各部门之间的资源壁垒,通过协同创新平台实现技术、人才、资金、设备等资源的共享,避免资源浪费,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外部创新主体的合作,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对接高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行业协会等,获取外部优质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推动创新资源的双向流动与深度融合。

1. 搭建企业内部协同创新平台

企业内部协同创新平台要聚焦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创新协同,整合内部研发、生产、营销等各环节的资源,优化创新流程,推动内部创新活动协同开展。例如,通过平台实现研发部门与生产部门的实时沟通,确保研发成果能够快速转化为生产成果;实现营销部门与研发部门的协同,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研发方向,提升新产品的市场适应性。据调研数据显示,搭建完善的企业内部协同创新平台,能够使企业创新效率提升30%以上,创新成本降低25%左右。

2. 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

企业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与人才培养。高校、科研机构具有丰富的技术资源与人才资源,企业具有完善的生产体系与市场渠道,双方通过平台实现优势互补,能够有效提升协同创新能力。例如,企业通过平台委托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研发,高校、科研机构通过平台将技术成果转化为企业产品,实现互利共赢。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的数量已超过1.2万个,推动技术成果转化率提升了20%以上。

3. 搭建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

企业要立足产业链,搭建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整合上下游企业的创新资源,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通过平台实现上下游企业的技术合作、资源共享、流程协同,提升整个产业链的创新能力与竞争力。例如,产业链核心企业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共享技术、人才、市场等资源,推动产业链整体升级。这种模式不仅能够提升核心企业的协同创新能力,还能够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源不足、技术薄弱等问题,实现产业链共赢发展。

(三)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协同创新机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平台化治理的驱动效果。企业要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明确各创新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优化利益分配、风险分担、激励约束等环节,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一方面,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根据各创新主体的投入与贡献,制定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确保各主体能够获得相应的收益,提升协同参与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风险分担机制,明确各创新主体的风险责任,共同应对协同创新过程中的各类风险,降低单一主体的风险压力。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参与协同创新的个人与部门给予表彰与奖励,鼓励其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对未履行协同责任、影响协同创新效果的个人与部门,给予相应的约束与处罚。此外,要加强各创新主体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化解协同过程中的矛盾与问题,形成协同合力,推动协同创新活动有序开展。

(四)提升数字技术应用水平,推动平台智能化升级

数字技术是平台化治理高效运行的重要支撑,企业要加大数字技术投入,提升数字技术应用水平,推动协同创新平台智能化升级。一方面,要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先进数字技术,对协同创新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创新资源的精准匹配、创新流程的智能化管控、创新风险的精准预警,提升平台的运营效率与服务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强数字技术人才培养与引进,提升企业员工的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确保平台能够高效运行、充分发挥作用。

在调查问卷中,我们也针对数字技术应用对平台化治理的影响设计了相关问题,结果显示,78.3%的被调查企业认为,提升数字技术应用水平,能够显著提升平台化治理的效率与效果,推动协同创新能力提升;仅有8.5%的企业认为,数字技术应用对平台化治理无明显影响。由此可见,数字技术应用水平的提升,是充分发挥平台化治理驱动作用的重要保障。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由于资金、技术有限,可依托第三方数字服务平台,降低数字技术应用成本,逐步提升平台化治理的数字技术应用水平。同时,政府与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提供数字技术培训、资金扶持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升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推动平台化治理与协同创新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