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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视线
互联网保险业务现状与发展趋势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盛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510600

摘要:2013年双11节保险产品在淘宝上火爆销售,国华人寿凭借7.8%的高收益率噱头,使这只保险理财产品当日获得8个多亿元的保费收入,由此拉开了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大幕。互联网保险业务有两个领域:一是渠道,二是产品。所谓渠道是指传统保险业务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因此归为互联网保险业务;而所谓产品是指针对互联网交易、支付和其他风险而提供保险保障的产品,这一类保险产品从本质上是属于信用责任保险,但是投保的风险与互联网业务息息相关,比如“聚众险”等,因此归为互联网保险业务。当前市场环境下,互联网保险业务更多的是指前者。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趋势

 

一、国内市场目前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概况

目前我国互联网保费收入非常薄弱,2013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保费收入贡献比重仅约1.7%。与国外保险市场相仿,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也明显呈现出财险发展较大、寿险较弱的格局。13年我国财险互联网保费收入237亿元,占财险总保费收入的3.8%;寿险保费收入54.5亿元,占寿险总收入的0.49%。互联网财险收入从规模和占比上均远远超过寿险。

在规模不大占比较低的同时,互联网保险还存在件均保费较低的问题。根据有关披露数据,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件均保费在536元,其中寿险件均(人均)约为128元,产险件均约为1989元。件均保费明显偏低,寿险尤其较低。

互联网保险市场格局重塑,越小越激荡。从13年统计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收入排序来看,与传统保费收入规模排序完全不同,人身险市场更加是颠覆性质的,国华、泰康、阳光、光大永明和弘康人寿跃居前5;财险市场中前三排序差异不大,而阳光和美亚财险居于第4-5。而从收入占比贡献来看,基本上小公司更加超前,小公司在运用互联网渠道方面的态度更加积极和开放。

互联网保险业务线上线下拓展,业务灵活性增强。目前互联网保险主要有两个方向:互联网直销和互联网O2O业务。所谓互联网直销是指直接通过官网、第三方平台合作和中介代理进行网上销售;所谓O2O是指将在线商城客户引导到寿险电销坐席或者营销员处,以这种形式实现互联网业务线上线下合作,提高客户转化率。而目前也有更多的公司开始考虑将互联网保险业务植入到移动社交营销平台之中,以拓展业务。整体而言,互联网保险业务灵活性明显增强,保险产品的丰富程度提升,并且部分保险公司开始考虑再互联网上销售重疾等长期限保障型险种。

虽然当前互联网保险市场依然较小,但是发展速度非常快,大中小险企重视程度非常高,互联网保险业务领域将会成为近两年重点挖掘的市场。

(以上数据来源于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

二、互联网类保险产品的一般特征

互联网产险产品相较传统渠道而言,则更加直观,并且产险产品具有缴费短保障期间较短,同时责任简单明了的特征;同时为了增强客户粘性,产品一般会设置无赔款优待条款。车险网上报价系统已经非常直观,同时搭售的各种意外险、车主个人险种也非常丰富。客户信息简单,同时投保流程非常顺畅;在支付环节略有差异,不同保险公司合作的支付银行或者支付手段有所不同;互联网产险产品更容易理解,产品需求更加具有针对性。总体而言,互联网保险产品呈现以下特征:

1、廉价保单非常重要,互联网消费一般都是体验性的消费,因此保单金额一般不大,缴费方式采用趸交,这也决定了保险产品保障期限较短保障责任明了;

2、满足流动性需要,一般互联网产险产品提供退保保障,或者退保损失较小,满足客户对于流动性的需要;

3、产品简单,针对性较强,互联网产险产品一般是消费者的主动购买行为,客户需求非常明确,因此需要产品也具有较强针对性。

三、互联网类保险产品的种类

()意外险、车险及其他财产险是发展基础

非寿险业务依然是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主流,因此非寿险业务也是开始互联网保险业务公司的基本配置。对于寿险公司,发展的业务主要是意外险、旅游险等险种;对于非寿险公司来说,车险和其他企财险则是主要险种。

(二)理财型险种贡献规模

理财型险种支撑互联网保费规模快速增长,以万能险为代表的理财险兴起,是互联网保险产品寿险保费收入快速膨胀的原因。对于中小保险公司来说,理财产品目前成为互联网保险业务规模保费的主要来源。

(三)提供定期保障、小额健康和医疗险丰富产品结构

随着互联网保险业务获得了一定的客户,公司开始发展定期保障险、小额健康险和医疗险等产品。在拥有一定的客户之后,通过提供保障类产品来转化客户为公司创造价值成为真正客户挖掘阶段。

(四)新型时尚险种创新花样繁复

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产品创新体现在多个方面,包括投保方式创新、保障责任创新和保险资金投向创新等。投保方式创新是最便捷也是最容易的,比如说“微互助”产品;保障责任创新相对而言精算的含量似乎略有缺乏,比如说“高温险”和“赏月险”;而保险资金投向创新则是备受市场关注和中小险企青睐的,比如“娱乐宝”。新型时尚险种的创新更多是为了提升公司品牌认知和获客,这些新型险种在实际销售过程中获得是免费赠送或者是超低价,主要都是为了积攒客户。

(五)互联网安全保险产品快速成长

互联网消费的扩容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持。而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承载的交易量扩容,市场对平台资金的安全性关注度提升。提升平台安全性的软件方式主要是通过技术加密。但技术难以获得直观认可,引入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成为的提升市场影响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方式。

通过保险机构提供账户资金保证,有助于提升客户对网上交易的认可度。就目前来看,第三方支付市场份额比较高的支付宝和财付通都与保险公司进行了合作,由保险公司来提供资金盗刷引致的损失赔偿,保证用户资金安全。

提供资金保障的主体集中于大型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和各类“宝”们合作,提供资金安全承保服务,更多的是发挥保险公司自身的市场影响力来向客户表明产品的安全性,在这个过程中公司自身的市场影响力远远超过了产品本身。

四、互联网保险持续发展的前景和面临的问题

(一)外部环境有待改善

保险作为一种以合同形式存在的特殊商品,通过网络以电子形式销售后,面临法律效力和网络安全等问题。目前,制约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一是互联网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较滞后,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网站经营者无章可依,为销售者的违规操作提供了空间,使得监管部门难以对网络保险销售进行有效监督,难以事前控制风险。二是网络安全缺乏充分保障。投保过程中,客户需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尤其是人身保险,需描述个人健康状况等隐私信息,其安全性受到客户的密切关注。

(二)客户消费习惯改变尚需时日

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网银在线”数据显示,我国网上购物以18-30岁人群为主,其中18-25岁者占39%25-30岁者占31%。我国网民以年轻人为主,他们易接受网上消费方式,而中老年人的“网购”则较少。在消费意愿上,大多数客户更习惯于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网络保险的信任度仍然较低。由于客户对保险认识不多、保险术语专业性较强、假网站时有发生等情况,大众对网络保险消费心存疑虑。此外,据部分开展网络保险业务的公司反映,客户普遍担心网上购买保险后,在送单、理赔等方面不能享受与传统渠道同等的保险服务。

(三)服务优势未有效发挥

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在产品结构、业务流程、服务功能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未能给客户带来较优的消费体验。一是产品种类单一,以我国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较早的人保财险、太保集团、平安集团、泰康人寿、太平人寿5家保险公司为例,其意外伤害险产品最多,占产品总数的39%,而市场潜力同样较大的货运险产品仅占2%。二是服务功能不完善,在国外互联网保险常见的在线测算保费、制定个性化保险方案等服务方面,国内保险公司还有较大改进空间

(四)道德风险不容忽视

保险人在互联网环境中核实投保人的告知内容较为困难,投保人有可能利用这一缺陷隐瞒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进行保险欺诈。其次,互联网保险较难认定投保人是否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易引发理赔纠纷,给保险欺诈提供机会。

 

作者简介:

盛蕾(1974.07-,女,江西人,学历:本科,职称:经济师,研究方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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