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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视线
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投入的抑制效应研究
发布时间:2026-04-19 点击: 203 发布:www.xiandaishangye.cn 编辑:马建伟

摘 要:创新投入是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关键支撑,也是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本文通过统计分析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企业创新投入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了国内外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投入关联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提出三维度分析框架,构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投入抑制效应的评估方法,为企业优化股权结构、提升创新能力,以及监管部门完善股权质押监管体系、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撑,并提出加强股权质押监管、缓解创新投入抑制效应的路径与目标,在质押风险传导机制细化与动态监管模型构建方面还需要深入研究。

关键词: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创新投入;抑制效应;评估方法

中图分类号:F275;F832.51

一、引言

创新投入是企业实现技术突破、培育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路径,也是我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控股股东作为企业的核心决策主体,其行为选择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资源配置具有决定性影响,而股权质押作为控股股东常用的融资方式,近年来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呈现常态化趋势。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2023年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统计报告,截至2023年底,我国A股上市公司中存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企业达1286家,占全部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23.7%,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总市值达3.87万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3.2%。

从国际经验来看,发达国家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监管较为完善,通过健全的法律体系、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有效防范了股权质押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美国通过《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强化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信息披露义务,明确了质押风险的传导机制与应对措施;日本则通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约束控股股东的质押行为,避免其因短期融资需求损害企业长期发展利益。

二、我国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投入现状统计分析

1. 质押规模与分布特征

从行业分布来看,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技术业、房地产业,其中制造业质押企业数量达689家,占质押企业总数的53.6%,质押市值2.12万亿元,占总质押市值的54.8%;信息技术业质押企业237家,占比18.4%,质押市值7682.3亿元,占比19.8%;房地产业质押企业128家,占比9.9%,质押市值4896.7亿元,占比12.6%。具体统计数据见表1。

数据来源:2023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年报、Wind数据库。

2. 质押融资用途与风险状况

2023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平仓风险事件共发生87起,较2022年减少23起,同比下降20.9%,主要集中在质押比例较高的中小市值企业。其中,制造业平仓风险事件49起,占比56.3%;信息技术业平仓风险事件21起,占比24.1%;其他行业平仓风险事件17起,占比19.5%。平仓风险的发生,不仅会导致控股股东股权变更,还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稳定性,进一步抑制企业创新投入。

1. 创新投入规模与增长趋势

从行业来看,创新投入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业、制造业、医药生物业,其中信息技术业创新投入6230.5亿元,占总创新投入的33.3%,同比增长18.9%;制造业创新投入8760.2亿元,占比46.8%,同比增长10.5%;医药生物业创新投入1580.3亿元,占比8.5%,同比增长15.7%。2023年我国上市公司创新投入统计数据见表2。

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

从创新投入结构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研发投入中,基础研究投入占比仅为5.8%,应用研究投入占比23.7%,试验发展投入占比70.5%,呈现“重应用、轻基础”的特点。基础研究投入不足,导致企业长期创新能力提升缓慢,核心技术突破难度较大。从创新产出来看,2023年我国上市公司申请发明专利89.7万件,同比增长9.8%;获得发明专利授权42.3万件,同比增长11.2%;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87.6万件,同比增长13.5%。但创新成果转化率较低,仅为32.7%,远低于发达国家50%以上的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另一方面,企业创新投入存在“规模不足、结构不合理、转化率低”的问题,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抑制效应进一步加剧了这一现状。部分控股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存在短视行为,更倾向于将企业资源投入到短期收益较高的领域,而创新投入具有周期长、风险高、回报慢的特点,容易被忽视。此外,股权质押引发的控制权转移风险,也会导致企业管理层不稳定,进而影响创新投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三、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投入抑制效应的定性与定量分析

目前,国内外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投入抑制效应的分析方法主要分为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两类。定性分析主要聚焦于抑制效应的形成机制、影响因素,通过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明确二者之间的关联逻辑;定量分析则通过构建计量模型,量化抑制效应的强度,探究不同因素对抑制效应的调节作用。由于抑制效应的影响因素复杂、不确定性较强,单一的分析方法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二者之间的关系,需要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构建综合的分析框架。

1. 国外定性分析相关研究

日本学者则从公司治理角度出发,提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会削弱企业的治理效率,导致管理层决策短期化,进而抑制创新投入。日本东京大学对本国上市公司的研究表明,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如独立董事占比、监事会效率)能够有效缓解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创新投入的抑制效应,降低质押风险对企业创新的负面影响。此外,国外学者还提出了风险传导理论,认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引发的财务风险会传导至企业,导致企业融资成本上升、现金流紧张,进而减少创新投入。

我国学者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国外理论的基础上,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投入的抑制效应进行了定性分析,提出了三维度定性分析框架,包括控股股东行为维度、企业治理维度、外部环境维度,具体分析指标见表3。

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投入的抑制效应主要通过三条路径形成:一是现金流挤占路径,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需要支付利息,且面临平仓风险,会促使企业将大量现金流用于偿还质押利息、补充保证金,进而挤占创新投入资金;二是决策短视路径,控股股东为避免股权被平仓,更倾向于选择短期收益较高的投资项目,放弃周期长、风险高的创新项目;三是治理弱化路径,股权质押会导致控股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加剧委托代理冲突,削弱企业的治理效率,进而影响创新投入决策。

常用的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投入抑制效应的定量分析方法主要有:面板数据回归法、倾向得分匹配法、中介效应分析法、门槛效应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各种方法的核心要素和适用范围见表4,具体分析思路如下:

2. 倾向得分匹配法:将存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企业作为处理组,将不存在股权质押的企业作为对照组,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盈利能力等特征,为处理组企业匹配特征相似的对照组企业,通过比较两组企业的创新投入强度,消除样本选择偏差,准确衡量股权质押对创新投入的抑制效应。

4. 门槛效应分析法:以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为门槛变量,构建门槛回归模型,探究质押比例在不同区间时,对企业创新投入抑制效应的差异,确定抑制效应发生显著变化的门槛值,为监管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序号

方法名称

核心要素

适用范围

1

面板数据回归法

质押比例、创新投入强度、控制变量

大样本面板数据,衡量抑制效应的整体强度

2

倾向得分匹配法

处理组、对照组、匹配特征

消除样本选择偏差,准确衡量抑制效应

3

中介效应分析法

中介变量、质押比例、创新投入强度

探究抑制效应的形成路径

4

门槛效应分析法

门槛变量、质押比例区间、创新投入强度

分析不同质押比例下的抑制效应差异

5

模糊综合评价法

评价指标、指标权重、专家打分

综合评价抑制效应的整体强度

四、缓解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投入抑制效应的路径与目标

根据《“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缓解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投入抑制效应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提出针对性的缓解路径,推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股权质押市场健康发展。

到2027年,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规模稳步下降,高质押比例企业数量大幅减少,质押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创新投入规模持续增长,创新投入结构不断优化,基础研究投入占比提升至10%以上,创新成果转化率提升至45%以上;股权质押监管体系更加完善,信息披露更加充分,抑制效应得到显著缓解,形成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投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 股权质押方面: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总市值占A股总市值的比例下降至2.5%以下,质押比例超过50%的企业数量减少60%以上,平仓风险事件年均发生次数控制在50起以下;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融资用途中,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比例提升至35%以上,个人流动资金补充比例下降至45%以下。

3. 监管与治理方面:形成完善的股权质押监管体系,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显著提升;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独立董事占比提升至35%以上,监事会效率明显提高;培育一批专业的股权质押风险处置机构,质押风险处置能力显著增强。

1. 完善股权质押监管体系,防范质押风险

2. 优化企业治理结构,约束控股股东行为

3. 改善企业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

4. 强化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

五、结语

2. 缓解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投入的抑制效应,需要监管部门、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多方协同发力。监管部门应完善监管体系,防范质押风险;上市公司应优化治理结构,保障创新投入;金融机构应改善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政府应强化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创新。同时,需要构建科学、系统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准确衡量抑制效应的强度和影响范围,为缓解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