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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视线
互联网金融业务监管概述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王大鹏  建信金融科技北京事业群  北京 100000

 

摘要:现今互联网新技术应用带来互联网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违规跨界经营、互联网金融诈骗、网络技术安全等风险问题,应如何应对新金融环境下的监管需求,以怎样的监管协调方式进行风险管控,会是保障互联网金融业务维持有序发展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监管方式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出现大量新兴的互联网企业,而互联网企业之间竞争迅速加剧也使得企业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互联网技术优势来参与经营部分金融业务,通过聚合众多的民间规模资本以供给企业借贷融资,进而推进金融业务与互联网技术紧密结合形成了新的业务模式即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是依据互联网大数据、移动通信等信息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及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金融业务模式,主要包括支付结算、存贷款与资本筹集、投资管理等。

互联网金融虽然运用互联网新技术推进了金融产品创新,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更新增进了渠道应用体验,并具有以信息采集运用的方式进行资源配置优化,方便支付结算并提供金融业务信息等功能。但同时也存在业务运营违规、监管措施缺失等,带来违规跨界经营、网络金融诈骗、顾客信息泄露等问题,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协调以确保其稳固发展是相当重要的。

 

一、互联网金融业务现状

(一)互联网金融业务概述

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兴起成为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互联网金融模式将能够在应对信息不对称、优化业务流程、借贷资金融通、产品设计研发及降低运营成本等方面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以更好的的运用社会资源来扩大金融市场规模;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对传统金融行业出现重大冲击,传统银行不得不对商业经营模式进行重构,来应对互联网环境下新的发展机遇并拓展银行业务增长空间。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状况

尽管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应用逐渐普及,而新型服务模式的出现是否会去从本质上去改变银行业务模式还有待确认,监管机构需要对区块链、大数据等持续发展带来的银行业务风险现象及监管问题作好预期应对措施,以防止新技术业务创新对金融体系稳定进行冲击。互联网金融企业较为普遍的进行跨界混业经营,具有便捷高效、低成本和快速延伸的特点,在汇聚民间资金时高效快速并金额数量众多。具体说来存在跨界经营风险、新技术风险等。其中跨界经营风险是指通过各种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搭配结合进行监管规避,以在不同监管标准中进行套利的违规经营问题。新技术风险是指数据处理场景复杂及海量数据过滤难度加大,若对安全技术标准没有严格的管控,会出现信息失常及运营稳健等问题。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业务不同于传统金融业务,有着安全技术创新、海量数据发布、虚拟交易环境、产品更新速度快等问题,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蓬勃发展,相应得监管法律法规及监管方式也在得到补充更新,有效的互联网监管体系框架已逐渐构建起来。不过,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补充更新会是个长期改进的过程,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持续创新发展,还是会存在法律法规需要补充、监管方式需要创新以及合理把握监管力度等问题。涉及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监管主体等应予以规范确认,需要及时更新补充相应监管条款以完全覆盖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及产品的快速创新,监管方式上也要紧密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要在金融模式及产品创新准入阶段即保持监管法规的及时跟进,并提前监测到业务发展所带来的风险状况。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问题应以确保业务能够在市场环境下健康快速发展为益,在重点环节对业务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及监测,进行既保持业务活力又达到风险有效限制的监测管理。

(二)怎样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依据互联网金融发展中所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监督预测,并及时制定补充相应风险防控法律法规条款,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部门责任主体及监管职责持续进行阶段调整,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所开办的业务以金融牌照进行规范要求,并对创新入市产品进行严格认证审查,以保持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整体覆盖监管。在现有的中央与地方联合监管模式基础上,协调银行证券保险各金融业务监管体系,运用适当宽松的审慎监管原则,对互联网金融业务人员配备、交易行为、资金运用等重点环节在法律法规框架下进行监督管控。重视运用互联网新技术的非现场监测及风险预警数据跟踪等新监管方式,形成全方位动态交互的业务风险管控网络体系,防止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技术安全事件,减少金融系统风险问题,并提前监督预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各类风险状况,从而保持互联网金融业务良好有序快速的发展。

(三)现有传统金融及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传统金融监管体系:商业银行的监管是指金融监管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以信息收集处理的方式进行管控协调,以防止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并确保商业银行依法稳健发展。监管理念包括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通过制定审慎全面地监管规则,重点监管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资金流动性及金融杠杆率等,监管方式有准入监管、现场及非现场监管、监管纠正等。法律方面以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颁布的《银监法》为依据,并结合《商业银行法》、《票据法》、《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贷款损失管理办法》、《流动风险管理办法》等。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由于对互联网新技术的应用并采用金融业务外包等,互联网金融监管具有更大的风险监测及管控难度,需要更加注重应对临时事件的管理监测。要求监管者具有更专业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能力,也对现有金融行业的盈利能力有更高的要求。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也要坚持按照金融业务的本质进行监管,遵循金融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重点关注互联网金融企业是否依法获得相应经营牌照,是否实施相应得风险管控措施,以及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新金融风险等。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理念包括全面协调、重点高效、开放包容等。现今建立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包括:部际联席会议进行金融控股公司及跨界混业机构的监管协调;人民银行进行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协调;银监会进行网络借贷的监管协调。充分运用现有的中央和地方政府监管协调架构,并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协调架构。法律方面以《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为依据,并遵守《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网络借贷业务管理办法》等。

 

三、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方式

(一)第三方支付的监管

第三方支付的现状及风险:第三方支付能够对互联网环境下对小额、高频的线上非现金支付需求进行高效稳固的支撑,而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出现增加了网络交易的互信度,促进了互联网电子商务的普及和迅速发展。但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归根结底还是需要运用银行支付体系,并没有替代银行的支付业务,仅是更多发挥了补充支持作用。第三方支付业务模式包括支付网关、支付工具等,以互联网企业或金融企业为转账支付中介。第三方支付业务现今存在多元发展的趋势,经营业务逐渐由互联网支付拓展到线下供应链融资及金融理财等。第三方支付的主要风险为运用保证金违规进行风险投资等,并存在交易模式合规、网络技术安全等风险问题。

第三方支付监管方式: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为依据,并需遵守《电子签名法》、《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意见》、《电子支付指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准则。

(二)网络借贷监管

网络借贷的现状及风险:网络借贷前几年在互联网领域取得了迅速发展,现今随着监管政策逐渐严格已进入稳固期,较传统融资业务比重较低,对现有金融体系还是起到补充作用。对投资方来说具有好过理财产品的高收益高流动,并较股票投资更加稳妥,因此能够快速聚集起相当规模的民间资本,对借贷方来说高效多样的短期借贷方式较商业银行贷款更加灵活,也能够及时弥补企业及个人出现的资金流动问题。融资方式包括固定资产抵押、票据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租赁融资、信用借贷等。网络借贷主要风险包括对外信息披露、投资用途合规、技术安全性等。

网络借贷监管方式:网络借贷与传统借贷融资的风险特征本质上相同,基本适用传统借贷融资的审慎监管要求。由银监会负责监管协调,运用审慎监管原则,参考银行业监督管理方式,对网络借贷企业依据风险计提资产损失准备金以覆盖各类预期损失,确保投资人及借贷方的基本权益,对非法集资、信用风险及网络技术安全等依据法律准则进行严格限制管控。

 

参考文献:

[1] 顾轩铭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探讨[J]. 中国经贸,2016,0(14).

[2] 张立先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规制研究[J]. 金融发展研究,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