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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视线
浅析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对策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李章溢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518066

摘要:农业经济是农村发展的基础,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建立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是实现农业产业化和建设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未形成一个有序竞争的金融市场,资金流失严重,金融服务跟不上农业发展的需要。本文通过深入分析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新策略。

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三农问题;改革策略

引言

农村金融市场是指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之间进行信用交易的场所及相关制度安排和交易关系的综合,包括市场参与者、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价格及金融交易的组织方式。构建一个健康和谐的金融市场关系到我国农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关系到我国8亿农民的生活状况乃至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现存问题分析

1、  供给主体类型较少, 市场竞争较为乏力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主体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即个体农户、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尽管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向农民提供土地补助和各种相关政策支持,但是资金有限,政策落实不到位,无法从根本上提高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信贷规模,甚至还出现缩减现象。随着各大银行向商业化转型,农业银行的网点逐渐由县乡转向城市,有数据显示2004年到2007年三年间农业银行县乡网点数减少3784个,农业方面贷款仅占其贷款总额的10%,这充分说明农业银行服务对象不再仅限于农业、农民和农村,而是以城市和工业为主。此外,农业发展银行作为一个专门管理和提供粮食收购资金的银行,由于资金不足、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等因素并不能有效地发挥其职能。而新兴的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本身成立时间短、资金短缺、数量少,对改变农村金融收效甚微。这样以来农民资金借贷只能依托于其他农户和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现状也不容乐观,200420052006三年县乡网点数分别减少90874351487个,加上金融管理不合理,不良贷款比重大,真正可提供的借贷金额与农户需求金额相差甚远。可见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不足,资金供给主体类型少,资金匮乏已是不争的事实。

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类型少,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处于绝对优势,而其他已有的各种金融机构实力相对比较弱,没有活力,各供给主体间无太大的利益纠纷,很难形成相互竞争的局面,这严重阻碍了其信贷能力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2、  农村金融资源流失严重

我国农村金融资源流失现象严重,据统计19972002年由农村信用社净流出的资金达21949亿元,20032008年五年间每年农村净流入城市的资金高达2300亿元。农村资金流失的原因可归为以下几种:(1)历史原因,新中国成立后,经济萧条百业待兴,政府迫于国际形式和经济压力,决定率先发展重工业,一方面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把大量的农业资金通过农业金融机构转到工业生产;另一方面国家调整生产要素和物品的价格,使得工业生产以最低廉的劳动力、最廉价的原材料获取最大的工业收益,间接地把农业剩余转到工业上。(2)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金融机构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农业资金运转周期长,收益小,加上虫害、病害、高温、冰雹等不确定自然的危害,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而工业生产周期短、受自然因素影响小、多为机械化大生产、成本低、利润丰厚,相比农业而言是一个很好的投资方向,在这种背景下金融机构把从农业得到的资金转投到工业和城市。(3)相关机构未正确行使其职能,金融基本功能是把富余的资金转到资金匮乏者,以缩小贫富差距,而农村金融机构恰恰背道而驰,由贫到富,信贷不足,农村贷款仅占贷款总额的15%,不能满足约有一半农民的贷款需求,邮政储蓄更是存多贷少,致使大量资金流失。

3、  农村金融市场服务功能不断弱化

农村金融机构必须向农民提供完善的、分层次的且面向农业的专门金融服务,不仅要有吸储存款和发放贷款的传统功能,还要有抵押、保险、政策扶持、监管等功能,然而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服务并不具备“农村金融”的特点,服务种类少,贷款力度不够,还停留在农村金融机构创立之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金融服务类型单一,农村金融机构仍以“存、贷、汇”为主,没有适合农业的保险、信托和租赁等服务,或是具有相关服务但服务水平较低,无实质性作用。其次金融产品种类少,主要是储蓄、抵押贷款和小额度的信用贷款,不能满足农户和农村企业的发展需求。再者农村保险体系尚未建立,资本主义市场也没有进入农村,县乡企业缺少和大企业融资的机会,筹措资金困难,也没有大企业和其共担风险,发展缓慢规模小。

二、 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措施探讨

1、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方面要根据农村实际现状做好改革规划,并调整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政策银行、农业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发展方向,加大农业金融占有率。另一方面要制定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机制,优先贷款给信用评价高的农户,减少对信用评价低的农户贷款,并对失信严重的农户给予处罚,优化农业金融信用市场。

2、鼓励各种类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

上文已经提到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呈一枝独大的局面,市场效率低,不利于形成完整的金融体系。政府应鼓励并支持民间金融、小额信贷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允许国资、外资和私有资金参股,加强涉农贷款的优惠力度,引导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积极开展农业活动,创造农业效益。

3、改革农村金融体制, 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完成农村金融体质改革:

一是要灵活调整存储和借贷的利率。农村多为中低收入人群,他们从事多种多样的农业生产,需要各种形式的金融服务,然而他们在金融中可支配资金数额小,相比于城市的大客户,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成本要高得多,致使农村金融机构撤资或减少与农业有关的服务。针对这一现状,国家应放宽利率政策,平衡农民和金融机构各自利益,在合理的范围内允许农村金融机构根据提供服务的成本制定利率,即加大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水平,逐步增加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试点和扩大利率浮动幅度,最终实现农村金融利率市场化。

二是要创建农村资金回流体制,缩小城乡金融差距。农村金融资源外流现象已屡见不鲜,每年有大量资金由农业流向非农业 ,由农村流向城市,这是利益驱动必然结果。要想抑制资金外流应从制度的制定入手,比如根据农村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的种类和向农业提供贷款数额和比例,施行不同的税率政策,农业贷款比重越高,税率越低;可根据各县的经济收入,施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对于经济贫困县免除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非贫困县可减免部分营业税和所得税

三要秉承以三农为本的服务理念。我国农村金融的需求主体是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村建设等,农户分为生活困难型、生活温饱型和市场型三类,农村企业的规模也有大小之分,他们之间需求存在很大的差异,有很强的层次性,比如贫困型农户资金极度缺乏,甚至不能满足自身生产生活的需要,贷款的需求最为迫切,但其无抵押,风险大,只能通过政府补助、国际金融援助等获得小额资金;市场型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贷款需求量较其他农户高,同样缺乏商贷所需的抵押品,仅有20%的农户能够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因而农村金融机构应采取多种手段、创设多种金融产品最大限度的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4、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切实分散农村金融风险

农业投资风险大,而农村金融机构实力薄弱,抗风险能力差,不愿向农户和农业企业提供大额资金贷款,这就要求政府颁布风险担保政策,并适当补贴金融机构因农业贷款而造成的金融损失,切实分担农村金融风险。此外各金融机构之间可以相互合作,共担风险,降低单个金融供给主体的投资风险。与此同时,国家应鼓励保险公司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为金融机构以及借贷的农户和企业提供风险保险,解除农村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

结语

自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口号提出以来,我国农村金融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对此,政府应颁布农村金融优惠政策,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多种金融机构共同发展,并推进农村机制改革,合理调整农业利率浮动幅度,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分散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最终建立一个良性竞争的和谐农村金融市场,实现农业大发展。

 

 

参考文献

[1]翟照艳,王家传.我国农村资金短缺的制度性成因剖析与对策建议[J].生产力研究,2004(11).

[2]张杰.《中国农村金融制度: 结构、 变迁与政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姚耀军.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基于金融功能观的分析[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06,( 04 ).

[4]何广文,冯兴元.农村金融体制缺陷及其弥补的路径选择[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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