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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流通
即时零售场景下中小商超数字化协同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研究——基于契约治理与关系信任的双机制检验
发布时间:2026-06-05 点击: 165 发布:www.xiandaishangye.cn 编辑:马建伟

摘要:即时零售模式对中小商超的供应链响应速度与库存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受制于资金与技术资源限制,中小商超在供应链协同中面临信息不对称、库存周转压力大、履约成本高等问题。数字化工具和契约治理机制是缓解上述问题的重要手段,数字化工具能够提升信息共享效率,契约治理则有助于规范合作伙伴行为。本文以我国中小商超为研究对象,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探讨即时零售模式下数字化协同、契约治理、供应链协同行为与运营绩效之间的关联机制。研究结果表明,数字化协同可有效推动正式契约完善与合作关系信任建立;数字化协同对供应链协同绩效的正向影响主要通过关系信任的中介路径实现。同时,契约治理与关系信任对合作伙伴行为、供应链运营绩效存在差异化影响路径。研究结论可为中小商超优化即时零售供应链协同模式、提升运营绩效提供实践参考。

关键词:即时零售;中小商超;供应链协同;数字化协同;运营绩效


一、引言

从宏观行业发展层面来看,我国即时零售行业保持高速扩容态势,市场规模持续攀升。据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即时零售市场规模达到6500亿元,同比增长28.5%,行业增速显著,预计2026年市场规模将突破1.2万亿元,即时零售已成为零售行业转型升级的核心赛道。从微观企业层面而言,海量中小商超逐步摒弃传统线下单一经营模式,积极布局即时零售业务,采用“线上下单、线下即时配送”的经营模式,与外卖平台、前置仓服务商、即时配送企业构建深度合作体系,线上化、数字化经营成为中小商超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

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中小商超开展即时零售业务仍面临诸多供应链协同难题,库存信息更新滞后、线上订单拣货配送效率低下、线上线下价格体系冲突、合作各方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突出,直接导致企业订单履约率偏低、商品缺货率居高不下、客户复购意愿不足,严重制约企业运营绩效提升。基于资源依赖理论与关系交换理论,数字化协同是破解即时零售供应链协同困境、提升供应链运营绩效的核心突破口。

本文所指的数字化协同,是中小商超为适配即时零售业务的高效运营需求,与合作平台、配送服务商在信息系统对接、数据资源互通、业务流程适配等方面开展的系统性整合与协同投入。现有研究已证实,数字化协同水平是决定即时零售订单履约效率、供应链运转效率的关键核心因素。但现阶段,学界关于数字化协同影响中小商超运营绩效的具体作用路径、治理机制的边界作用尚未形成统一结论。基于此,本文聚焦布局即时零售业务的中小商超主体,实证探究数字化协同如何通过正式契约、关系信任两类治理机制规避合作方机会主义行为、构建互惠合作体系,最终提升供应链协同绩效,丰富即时零售供应链数字化治理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研究假设

数字化协同是即时零售供应链合作伙伴维系稳定合作关系的核心特征,对供应链合作模式、运营效率具有决定性影响。现有研究普遍认可数字化协同在优化库存可视化管理、提升订单响应速度中的重要价值,但交易成本理论指出,中小商超的数字化协同投入具备典型的资产专用性特征。一旦合作平台变更、合作关系终止,企业前期投入的系统对接、数据积累、流程适配等数字化资源将面临价值损耗风险。即时零售供应链涵盖商超、线上平台、即时配送三方主体,业务流程繁琐、信息交互频次高、合作不确定性强,协调成本居高不下,亟需完善的治理机制规避合作风险、抑制机会主义行为。在各类治理模式中,正式契约控制与关系信任治理是保护数字化协同投资、稳定合作关系的两大核心机制。本文构建的概念模型如下所示。

图1 概念模型

(一)数字化协同与正式契约

中小商超的数字化协同投入使其深度绑定特定合作平台的业务体系,形成专属化合作模式,若合作平台单方面调整运营规则、终止合作关系,商超将承担极高的合作转换成本与数字化投入损耗。为规避合作风险、明确合作边界,供需双方会倾向于签订条款完备、权责清晰的正式契约,对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数据资源归属、资金结算方式、合作退出机制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约定。现有研究证实,合作资产专用性程度与正式契约完备度呈显著正相关,这一逻辑同样适用于即时零售经营场景。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

H1:在即时零售模式下,中小商超的数字化协同水平与正式契约完备程度正相关。

(二)数字化协同与关系信任

关系交换理论认为,合作伙伴间透明的信息交互、可靠的合作行为、共赢的发展理念,能够逐步积累合作信任,为专用性投资提供有效治理保障。数字化协同需要商超与合作平台、配送企业持续开展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流程适配等深度协作,这一持续互动的过程也是双方互信积累的过程。在常态化的订单处理、库存联动、配送协同业务中,合作各方的行为透明度、履约可靠性持续提升,逐步构建起稳定的信任关系。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

H2:在即时零售模式下,中小商超的数字化协同水平与关系信任程度正相关。

(三)正式契约与供应链协同绩效

正式契约通过标准化条款,明确即时零售供应链各方在库存管理、订单处理、配送时效、结算周期、异常处理等环节的权责与操作规范。作为制度化的交易治理工具,正式契约搭建了清晰的合作规则与法律约束框架,能够规范各方履约行为、减少合作争议与运营摩擦,优化供应链整体运转效率,助力供应链协同绩效提升。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

H3:在即时零售模式下,正式契约完备程度与供应链协同绩效正相关。

(四)关系信任与供应链协同绩效

信任能够有效降低即时零售供应链的沟通成本与协调成本。商超、平台方、配送方之间的良好信任关系,能够推动库存数据、促销信息、配送状态等核心信息高效流转,减少信息滞后、信息误判等问题,促进各方协同处理订单异常、库存波动、客户售后等问题,显著提升订单履约率与客户消费满意度,最终优化供应链协同绩效。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

H4:在即时零售模式下,关系信任程度与供应链协同绩效正相关。

(五)正式契约与机会主义行为

交易成本理论指出,完备的正式契约能够通过明确责任划分、界定违约成本、规范争议处理流程,有效约束合作各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在即时零售场景中,平台擅自调整佣金比例、商超虚标库存、配送方恶意延迟配送等机会主义行为,会严重破坏供应链稳定,而正式契约可通过制度约束减少此类不确定行为。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

H5:在即时零售模式下,正式契约完备程度与机会主义行为负相关。

(六)正式契约与合作互惠行为

正式契约兼具约束性与协调性双重属性,清晰的契约条款能够稳定各方合作预期,增强合作主体对长期共赢发展的信心。当商超、平台、配送方的合法权益均能通过契约得到保障时,各方更愿意主动开展互惠合作,通过共享促销规划、协同处理异常订单、联合优化配送路径、联动调控库存等互惠行为,实现供应链整体价值提升。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

H6:在即时零售模式下,正式契约完备程度与合作互惠行为正相关。

(七)关系信任与合作互惠行为

关系交换理论表明,信任是推动合作互惠行为的核心驱动力。高信任度的合作关系,能够打破信息壁垒、促进资源共享与协同共治。在即时零售场景中,商超基于对平台的信任,愿意共享实时库存、销售预测等核心数据;平台基于对商超的信任,会优先倾斜流量资源、优化店铺运营权重,各方主动开展协同合作,形成互惠共赢的合作格局。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

H7:在即时零售模式下,关系信任程度与合作互惠行为正相关。

(八)关系信任与机会主义行为

信任作为核心社会资本,能够有效抑制供应链合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交易监督成本。即时零售业务涉及客户数据、销售数据、库存数据等核心信息的交互传递,高信任度能够保障各方坚守合作底线,不利用信息优势谋取私利。同时,信任可减少各方的监督防范成本,引导企业将资源聚焦于价值创造与协同发展。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

H8:在即时零售模式下,关系信任程度与机会主义行为负相关。

(九)机会主义行为与供应链协同绩效

供应链合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会对整体协同绩效产生显著负向冲击。若合作主体通过隐瞒库存信息、虚报配送时效、单方面调整合作条款等方式谋取私利,会直接损害合作方利益,打破供应链协同平衡。即时零售业务对全流程协同性、时效性要求极高,单一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极易引发订单延迟、客户投诉、履约失败等问题,严重时会导致合作破裂,大幅降低供应链运转效率。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

H9:在即时零售模式下,机会主义行为与供应链协同绩效负相关。

(十)合作互惠行为与供应链协同绩效

多方协同的合作互惠行为是提升供应链绩效的关键。在即时零售运营体系中,各方主动协同应对高峰期订单压力、联动处理退换货售后、共享消费者行为数据、联合优化运营方案等互惠行为,能够有效降低整体履约成本、提升订单配送效率、优化客户消费体验,推动供应链协同绩效持续提升。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

H10:在即时零售模式下,合作互惠行为与供应链协同绩效正相关。

三、研究设计与结果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开展实证研究,调研对象聚焦开展即时零售业务的中小商超,涵盖商超店长、运营经理、电商负责人、供应链管理人员等核心岗位人员。调研周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通过线下实地走访、线上问卷推送相结合的方式,累计发放问卷420份,回收有效问卷287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68.3%。样本覆盖华东、华南、华北、西南等国内主要区域,调研样本包含社区超市、连锁便利店、生鲜专营店等各类中小商超形态,其中入驻美团、京东到家、饿了么等主流平台、常态化开展即时零售业务的商超占比达82.6%,样本覆盖面与代表性良好。

本文核心变量测量量表均借鉴现有成熟研究成果,并结合即时零售行业特征、中小商超运营实际,通过12位商超核心运营负责人深度访谈结果进行优化调整,保障量表的合理性与适配性。同时,选取商超经营面积、企业成立年限作为控制变量,规避企业基础属性对研究结果的干扰。

(一)测量效度

为保障量表数据的可靠性与有效性,本文在假设检验前开展信度与效度检验。采用Cronbach's α系数检验各构念信度,结果显示所有变量的α系数均大于0.7的临界标准,表明量表信度良好,数据内部一致性可靠。通过验证性因子分析检验模型拟合效度,核心拟合指标如下:χ²(284)=472.36,RMSEA=0.058,GFI=0.92,AGFI=0.91,NFI=0.91,CFI=0.96,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研究模型整体拟合效果良好,量表效度达标。

(二)假设检验

本文通过主成分分析提取各变量综合因子得分,运用相关性分析、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构方程模型开展实证检验。描述性统计与相关系数结果如下表所示。方差膨胀因子检验结果显示,所有变量VIF值均低于2.5,不存在严重多重共线性问题,可开展后续假设检验。结构方程模型整体拟合结果为:χ²/df=1.83,CFI=0.96,TLI=0.94,RMSEA=0.058,模型与调研数据匹配度良好。

表1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矩阵

构念

均值

方差

1

2

3

4

5

6

7

8

1. SCP

3.25

0.68

-








2. DC

3.08

0.75

0.28**

-







3. FC

3.15

0.82

0.18*

0.21**

-






4. RT

3.35

0.70

0.48**

0.41**

0.12

-





5. OB

2.76

0.88

-0.24**

-0.19*

-0.23**

-0.39**

-




6. CB

3.52

0.62

0.54**

0.46**

0.35**

0.44**

-0.25**

-



7. SA

385.60

312.40

0.10

0.15*

0.12

0.18*

-0.09

0.16*

-


8. YA

8.45

6.72

-0.04

0.07

0.05

0.09

-0.06

0.04

0.28**

-

注:SCP为供应链协同绩效,DC为数字化协同,FC为正式契约,RT为关系信任,OB为机会主义行为,CB为合作互惠行为,SA为经营面积,YA为成立年限;**表示p<0.01(双尾),*表示p<0.05(双尾)。

表2 假设检验结果

假设

路径

路径系数

p值

结果

H1(+)

数字化协同→正式契约

0.26

***

支持

H2(+)

数字化协同→关系信任

0.39

***

支持

H3(+)

正式契约→供应链协同绩效

0.06

0.41

不支持

H4(+)

关系信任→供应链协同绩效

0.41

***

支持

H5(-)

正式契约→机会主义行为

-0.11

0.28

不支持

H6(+)

正式契约→合作互惠行为

0.08

0.35

不支持

H7(+)

关系信任→合作互惠行为

0.44

***

支持

H8(-)

关系信任→机会主义行为

-0.38

***

支持

H9(-)

机会主义行为→供应链协同绩效

-0.32

***

支持

H10(+)

合作互惠行为→供应链协同绩效

0.39

***

支持

注:***表示p<0.001

假设检验结果显示,H1、H2、H4、H7、H8、H9、H10共计7项假设得到数据支持,H3、H5、H6三项假设未得到验证。具体来看,数字化协同对正式契约、关系信任均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关系信任可显著正向提升供应链协同绩效、促进合作互惠行为,同时有效抑制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行为对供应链协同绩效存在显著负向冲击,合作互惠行为可显著提升供应链协同绩效。而正式契约对供应链协同绩效、合作互惠行为的正向影响,以及对机会主义行为的抑制作用均不显著。此外,经营面积、成立年限两项控制变量对核心变量的影响均未达到显著水平(p>0.1)。

四、结论

本文基于资源依赖理论与关系交换理论,以布局即时零售业务的中小商超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数字化协同对供应链协同绩效的影响机制,以及正式契约、关系信任的治理作用,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中小商超数字化协同投入能够有效推动正式契约完善与合作关系信任构建。数字化协同的资产专用性特征促使合作双方通过完备的正式契约界定权责、规避风险,同时持续的数字化交互协作能够积累合作互信,夯实供应链合作基础,证实了数字化协同是即时零售供应链治理的核心前置因素。

第二,即时零售场景下,关系信任的治理效果显著优于正式契约。实证结果显示,正式契约对供应链协同绩效、合作互惠行为、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均不显著,而关系信任能够全方位优化供应链合作行为与运营绩效。究其原因,一是即时零售订单波动大、场景灵活多变,难以通过事前契约条款覆盖所有运营细节与突发场景;二是线上平台运营规则、消费市场需求动态调整,契约条款的适配性与执行难度大幅提升;三是中小商超市场话语权较弱,与大型平台签订完备契约的交易成本过高;四是国内商业合作注重关系治理,正式契约的刚性约束易弱化合作诚意,难以适配即时零售柔性化的合作需求。

第三,供应链合作行为在治理机制与绩效之间发挥关键传导作用。关系信任能够有效抑制合作方机会主义行为、激发互惠合作行为,而机会主义行为的减少、互惠行为的增加可显著提升供应链协同绩效。这表明,中小商超即时零售供应链绩效提升的核心路径为:数字化协同赋能关系信任构建,优质信任关系优化合作行为,最终实现供应链协同绩效升级。

本文明晰了数字化协同、双治理机制、合作行为与运营绩效的内在关联,弥补了现有研究对即时零售场景下中小商超供应链治理机制差异化研究的空白。实践层面,中小商超无需过度依赖刚性契约约束,应重点通过数字化对接、常态化协同搭建信任型合作关系,通过优化合作行为、减少机会主义损耗,实现即时零售供应链高效协同与高质量发展。